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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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已由 吉林省 (略) 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吉林省 (略) ,采购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飞机客舱清洁外包服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生效三年。

2.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质量验收及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5项目预算: *元/年(客舱清洁368.*元/年、内场垃圾转运36.*元/年),按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

2.6最高限价:107元/架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民用运输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服务业绩或具有1个4E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相关清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过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民用运输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服务业绩或具有过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4E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相关清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业主开具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略) 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9 月 6 日17:0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顺义 (略) 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63.com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9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略) 顺义 (略) 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采 (略) (https:///)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 (略)

地 址: 长春龙嘉国际 (略) 3500号

邮 编: /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 043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典方 (略)

地 址: (略) 顺义 (略) 1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邮 编: *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 (略) 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已由 吉林省 (略) 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吉林省 (略) ,采购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实施地点为: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飞机客舱清洁外包服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生效三年。

2.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质量验收及招标人要求的合格标准。

2.5项目预算: *元/年(客舱清洁368.*元/年、内场垃圾转运36.*元/年),按实际发生业务量结算。

2.6最高限价:107元/架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2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民用运输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服务业绩或具有1个4E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相关清洁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过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民用运输机场航空器客舱清洁服务业绩或具有过1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4E级及以上民用运输机场相关清洁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关信息则需要提供业主开具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3.5信誉要求: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略) 站的截图(需显示截图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情况单位的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须提供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 9 月 6 日17:00 时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顺义 (略) 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7室(详细地址)或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63.com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项目-xx单位报名资料,邮件正文必须写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收件地址等),提供如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须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9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略) 顺义 (略) 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 (略) 采 (略) (https:///)上同步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吉林省 (略)

地 址: 长春龙嘉国际 (略) 3500号

邮 编: /

联系人: 刘经理

电 话: 0431-*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典方 (略)

地 址: (略) 顺义 (略) 11号国翼中心11号楼3层

邮 编: *

联系人: 张工、吴工

电 话: 010-*

代理机构的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 (略)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

账号:*

备注:1: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供应商汇款后,须在规定的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将汇款回单发送给招标代理机构。(该账户仅限购买文件)

2:北京典方 (略) 是本项目指定的、唯一的、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并发布此公告。任何个人或机构不得以任何名义转载、修改此公告或利用此公告从事非法活动,违者必究。

3:只有在北京典方 (略) 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填写了“购买文件记录表/报名登记表”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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