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关于青口镇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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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关于青口镇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8:2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开标大厅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强、林松芳、李静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廖工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强、林松芳、李静 0591-*
附件:
附件1 获取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开标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2024-126TP

项目名称: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投标 保证金

主要技术规格

1

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2100株

150元/株

*元

3150元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开标大厅

方式:①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现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②潜在供应商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略) (略) 邮箱(*@*63.com)。 注:供应商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登记表》 (略) 名称应与投标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谈判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资格承诺函(若有)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若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网上报名方式:*@*63.com。

报名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或台江支行)

账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闽侯县        

联系方式:廖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 林强、林松芳、李静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强、林松芳、李静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18:2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开标大厅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强、林松芳、李静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闽侯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廖工 *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林强、林松芳、李静 0591-*
附件:
附件1 获取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开标大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FR2024-126TP

项目名称: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预算金额)

投标 保证金

主要技术规格

1

青口镇 2024 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枯死木清理采购项目

2100株

150元/株

*元

3150元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开标大厅

方式:①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 (略) (略) (地址: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现场填写《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②潜在供应商应从本项目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 (略) (略) 邮箱(*@*63.com)。 注:供应商应选择上述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文件登记表》 (略) 名称应与投标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若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谈判响应声明

详见声明函

2

单位授权书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3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4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5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8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自拟。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1

联合体协议(若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资格承诺函(若有)

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说明:3.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如若提供资格承诺函的,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网上报名方式:*@*63.com。

报名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或台江支行)

账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闽侯县        

联系方式:廖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号楼A区2层             

联系方式: 林强、林松芳、李静 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强、林松芳、李静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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