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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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10-*-19-01-*
投资项目名称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包)名称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 (略)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 (略)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两套,包括但不限于粉末活性炭料仓、搅拌电机及减速机等卸料控制机构、宽量程双螺旋定量投加泵、水平输送螺旋泵、高速射流混合装置、管道离心泵、全性能一体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储气罐、电磁流量计、气动球阀、电动球阀、手动球阀、安全阀、止回阀、Y型过滤器、弹性座封闸阀、排气阀、可曲挠柔性接头、料仓称重装置、仓顶避雷装置、电气控制柜、远程控制功能、现场控制箱、PLC控制柜、触摸操作屏、低压电器、气动控制阀导箱、安装辅材。
招标内容 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详见公告附件。
工期(交货期) 供货期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工程完工验收为止。本项目的交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最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业主提出要求供货后90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50.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 注:①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以及承诺对拟投标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负连带责任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清晰反映委托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和型号,有效期应延续到本次招标货物的质保期满为止)。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投标人或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拟投标品牌货物的供应合同业绩。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用户出具的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拟投标货物的供货内容、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2.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6.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3.投标人或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拟投标品牌货物的供应合同业绩。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用户出具的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拟投标货物的供货内容、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网站(http://**)网上系统递交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叶梓威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略) 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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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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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210-*-19-01-*
投资项目名称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3/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标段(包)名称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 (略)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100%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 (略) (略) 南洲水厂新增20万m?/d产能(常规工艺)建设工程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两套,包括但不限于粉末活性炭料仓、搅拌电机及减速机等卸料控制机构、宽量程双螺旋定量投加泵、水平输送螺旋泵、高速射流混合装置、管道离心泵、全性能一体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储气罐、电磁流量计、气动球阀、电动球阀、手动球阀、安全阀、止回阀、Y型过滤器、弹性座封闸阀、排气阀、可曲挠柔性接头、料仓称重装置、仓顶避雷装置、电气控制柜、远程控制功能、现场控制箱、PLC控制柜、触摸操作屏、低压电器、气动控制阀导箱、安装辅材。
招标内容 粉末活性炭射流投加系统设备,详见公告附件。
工期(交货期) 供货期暂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各工程完工验收为止。本项目的交货期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最迟交货时间不得超过业主提出要求供货后90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250.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2.1.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须是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委托的代理商。 注:①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则需要出具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声明;如投标人为拟投标货物的代理商,则须同时提供由拟投标货物制造商出具的制造商声明以及承诺对拟投标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负连带责任的委托书(委托书需清晰反映委托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和型号,有效期应延续到本次招标货物的质保期满为止)。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2.3.投标人或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拟投标品牌货物的供应合同业绩。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用户出具的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拟投标货物的供货内容、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2.4.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声明》。 2.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规定格式提交《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2.6.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注:①以投标人提供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任一天在“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的截图为准。 ②查询截图的路径如下:查询网址http://**→黑名单)。 ③如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找不到和您的查询相符的记录”或类似意思的表述,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2.3.投标人或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完成过单份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供货内容包含本次拟投标品牌货物的供应合同业绩。 2、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设备使用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用户出具的证明等)的扫描件,业绩时间以供货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合同必须能反映拟投标货物的供货内容、拟投标货物的品牌及合同签订时间,如合同不能完全反映业绩要求的全部信息,需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提供的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发票的发票编号、单位名称和总金额均应完整、清晰显示。不能完整、清晰显示以上信息的,业绩不计算在内。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9月7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略) 网站(http://**)网上系统递交
开标时间 2024年9月29日 9时0分 开标地点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联系地址 (略) 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招标人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启德路77号广州法务大厦北塔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叶梓威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 (略) 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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