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广州市增城区派潭医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广州市增城区派潭医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广州市增城区派潭医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 发布时间:2024-09-08 22:19:15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7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工作认真负责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 | 1辆报废机动车的价格评估服务 | 1 | 7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评估服务供应商资质及要求1、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持有国家认可的评估资质证书,具有从事相关评估服务的法定资格和丰富经验。3、评估过程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4、需按对车辆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二、服务期限与条件:1、评估工作应在接到委托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2、评估费用应在报价中明确列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派潭 (略) 车辆处置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温小洁 *
采购单位: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
2024年09月08日
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中心卫生院(广州市增城区派潭医院)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 发布时间:2024-09-08 22: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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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资产评估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7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工作认真负责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后 | 1辆报废机动车的价格评估服务 | 1 | 7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评估服务供应商资质及要求1、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持有国家认可的评估资质证书,具有从事相关评估服务的法定资格和丰富经验。3、评估过程应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4、需按对车辆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二、服务期限与条件:1、评估工作应在接到委托后的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2、评估费用应在报价中明确列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税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08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派潭 (略) 车辆处置价格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温小洁 *
采购单位: (略) 增城区派潭 (略) ( (略) 增 (略) )
2024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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