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拟对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略) 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
三、采购项目简介:
1.购买内容
购买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员工工作餐供应服务,包含为员工制作和提供工作用餐以及食堂其他零星后勤保障服务,其中员工食堂就餐员工145人,园区内其他单位员工约500人,内容一是根据购买人生产生活需要,每日必须提供员工中餐供应。二是员工食堂早餐、晚餐由经营方根据自身经营情况 (略) 场化供应早、晚餐。三是中心旺季(双11、春节旺季等)生产期间员工食堂必须供应晚餐,开餐时间及要求由中心书面通知,同时在根据中心要求提供临时性的食品供应,诸如夏季提供绿豆汤等。
2.服务地点: (略) 双流区西航港航枢大道566号。
3.我中心员工食堂主要以套餐和多样化菜品为主要供应模式,其余由食堂自行经营。自有员工和承揽人员工作套餐午餐按照4元/人/套(第一次刷套餐为4元,其余套餐消费为8元/套)、晚餐8元/人/套进行收费,套餐餐标为两荤一素,且米饭和汤免费无限量供应。
4.非我中心自有员工、承揽人员的,如外委人员、外委驾驶员等用餐,由供 (略) 场价格自行定价,外委人员自愿选择用餐,自行消费;供方食堂除提供套餐外,须提供多样化且丰盛的菜品(包括但不限于单锅小炒)供用餐人员选择,非我中心自有人员,食堂经 (略) 场价格自行定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9.投标人须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0.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2021年1月1日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 (略) (略) 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磋商,视为无效磋商。
(五)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 (略) )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或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禁止本项目磋商。
(六)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黑名单制度
若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磋商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该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四川邮政及其下属各级机构采取1—5年直至永久的业务全面禁入措施,不得参与邮政系统招磋商等经济业务往来。
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拟使用线下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公告、公示信息将在 (略) 官网(http://**.cn)、()、中国 (略) (http://**)、 (略) 站发布。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9月7日至 2024年9月11日0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络购买:*@*q.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与磋商地点
地址:中科标禾 (略) ( (略) 锦江 (略) 29号沙河*号二期7栋28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
地 址: (略) 双 (略) 土桥段5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 (略)
地 址: (略) 锦江 (略) 29号沙河*号二期7栋28楼
邮 编:*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2024年9月
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拟对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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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成都邮区中心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2024年-2025年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 (略) 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
三、采购项目简介:
1.购买内容
购买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综合天府机场邮件处理中心职工食堂员工工作餐供应服务,包含为员工制作和提供工作用餐以及食堂其他零星后勤保障服务,其中员工食堂就餐员工145人,园区内其他单位员工约500人,内容一是根据购买人生产生活需要,每日必须提供员工中餐供应。二是员工食堂早餐、晚餐由经营方根据自身经营情况 (略) 场化供应早、晚餐。三是中心旺季(双11、春节旺季等)生产期间员工食堂必须供应晚餐,开餐时间及要求由中心书面通知,同时在根据中心要求提供临时性的食品供应,诸如夏季提供绿豆汤等。
2.服务地点: (略) 双流区西航港航枢大道566号。
3.我中心员工食堂主要以套餐和多样化菜品为主要供应模式,其余由食堂自行经营。自有员工和承揽人员工作套餐午餐按照4元/人/套(第一次刷套餐为4元,其余套餐消费为8元/套)、晚餐8元/人/套进行收费,套餐餐标为两荤一素,且米饭和汤免费无限量供应。
4.非我中心自有员工、承揽人员的,如外委人员、外委驾驶员等用餐,由供 (略) 场价格自行定价,外委人员自愿选择用餐,自行消费;供方食堂除提供套餐外,须提供多样化且丰盛的菜品(包括但不限于单锅小炒)供用餐人员选择,非我中心自有人员,食堂经 (略) 场价格自行定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方式:本次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8.本项目禁止涉及邮政企业“小金库”违规供应商参与。
9.投标人须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10.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网站(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 (略) 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2021年1月1日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
(三)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 (略) (略) 纳入黑名单或在合作期间出现违规行为、被招标人实施采购准时限制的供应商参与的磋商,视为无效磋商。
(五)近三年内和中国邮政( (略) )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完毕中途退出的,或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禁止本项目磋商。
(六)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黑名单制度
若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列入黑名单: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邮政企业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磋商后无正当理由要求撤回标书,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撤回,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与需求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在采购过程中存在有违商业规则的活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在合同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拒不供货或单方要求涨价的;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未经同意自行将合同标的主要部分转包、分包的;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需求人造成损害的;恶意投诉,给需求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对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视其不当行为对邮政企业利益的损害程度,对该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在四川邮政及其下属各级机构采取1—5年直至永久的业务全面禁入措施,不得参与邮政系统招磋商等经济业务往来。
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拟使用线下方式组织实施公开竞争性磋商。项目磋商公告、公示信息将在 (略) 官网(http://**.cn)、()、中国 (略) (http://**)、 (略) 站发布。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9月7日至 2024年9月11日09: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络购买:*@*q.com。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q.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9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与磋商地点
地址:中科标禾 (略) ( (略) 锦江 (略) 29号沙河*号二期7栋28楼)。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四川省成都邮区中心局
地 址: (略) 双 (略) 土桥段5号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28-*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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