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摄影发展有限公司视频拍摄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河北省摄影发展有限公司视频拍摄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河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23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30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冬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河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西大街1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倩 *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8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袁冬 0311-*

  河北 (略) 受河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K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冬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 (略)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长安区西大街1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侯倩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冬 031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8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比选项目名称: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完成

3.采购内容:供应商按我单位实际工作需求,提供视频拍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员、设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拍摄)。服务涵盖视频拍摄、剪辑、调色、资料整理、高清图片拍摄等后期处理,所形成的影像资料按要求进行分类,并详细标注文件名。

4.质量要求:合格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比选项目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提供材料

请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送至或 (略)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85号丽都河畔11-4-502收件人:袁冬,0311-*,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地点: (略) 桥西区友谊大街168号阳光渔港北侧喜客啡森酒店(三楼)会议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河 (略)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09:23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4日 14:30
预算金额 ¥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袁冬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 河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石家庄长安区西大街1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倩 *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8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袁冬 0311-*

  河北 (略) 受河 (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K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冬

项目联系电话: 0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 (略)

采购单位地址:石家庄长安区西大街14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侯倩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袁冬 0311-*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8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比选项目名称:河 (略) 视频拍摄服务项目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完成

3.采购内容:供应商按我单位实际工作需求,提供视频拍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人员、设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拍摄)。服务涵盖视频拍摄、剪辑、调色、资料整理、高清图片拍摄等后期处理,所形成的影像资料按要求进行分类,并详细标注文件名。

4.质量要求:合格

二、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4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比选项目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提供材料

请有意向的比选申请人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将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送至或 (略) 新华区友谊北大街385号丽都河畔11-4-502收件人:袁冬,0311-*,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比选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比选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1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地点: (略) 桥西区友谊大街168号阳光渔港北侧喜客啡森酒店(三楼)会议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