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由采购人采取竞争性报价谈判方式,通过、谈判、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由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
项目地点:灌云县伊山镇;
预算金额:*.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采购通知供货之日起2日内完成交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后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所供货的农药产品必须具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书三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4、其它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6日8:00至2024年9月10日15: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3、获取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略) 灌云县伊山 (略) 672-2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7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2、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加盖公章,否则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八、本次项目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灌云县伊山 (略) 672-2号
联系人:仇桂余 * 张桂兰 *
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
(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由采购人采取竞争性报价谈判方式,通过、谈判、评审,确定最终成交单位,并由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支付价款。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灌云县伊山镇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023年第九批、2023年玉米大豆“一喷多促”、2024年第十批)项目药剂物资采购;
项目地点:灌云县伊山镇;
预算金额:*.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采购需求: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自采购通知供货之日起2日内完成交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后交付使用);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合格标准,所供货的农药产品必须具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书三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中小企业投标,中小企业以外的供应商投标将会被拒绝(本采购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项目属性为货物,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4、其它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为2024年9月6日8:00至2024年9月10日15:30,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3、获取地址: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略) 灌云县伊山 (略) 672-2号)。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7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谈判截止时间结束后60天内有效。
2、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需加盖公章,否则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八、本次项目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灌云县伊山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略) 灌云县伊山 (略) 672-2号
联系人:仇桂余 * 张桂兰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