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平自废止2024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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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平自废止2024第3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我局 (略)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划拨决定书》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废止,特此公告。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合同编号

电子监管号

面积(公顷)

(略)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桥北魏桥线以北, (略) 以东

医卫慈善用地

*-HB-2018-02

*A*

6.6667

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我局 (略)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划拨决定书》项目土地使用权进行废止,特此公告。

权利人

坐落

用途

合同编号

电子监管号

面积(公顷)

(略)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桥北魏桥线以北, (略) 以东

医卫慈善用地

*-HB-2018-02

*A*

6.6667

平原示范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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