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屿镇安置房小区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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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屿镇安置房小区零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屿镇安置房小区零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发包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对安置房小区零星维修工程进行打包公开招标工作,该项目工程费用额度100万元单项工程控制在10万元以内,其中3万元以下项目由现场签证后下浮10%按实结算;超过3万元的(含),费用经财审后下浮 10%签订合同实施,相关费用由镇财政列支。(2)项目期限为2年,如金额全数用完,自动终止合同,再进行重新招标。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03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 09 月 12 日00时00分00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闽侯县南屿镇南旗村水西林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许仁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叶闽松、陈娜、毛思雨、陈敏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开标地点: (略) 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9-03 20:48:04


本标使用保证金系统进行保证金到账及子账号获取管理,

1、投标人可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 (略) 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若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屿镇安置房小区零星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位于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元,发包价:*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对安置房小区零星维修工程进行打包公开招标工作,该项目工程费用额度100万元单项工程控制在10万元以内,其中3万元以下项目由现场签证后下浮10%按实结算;超过3万元的(含),费用经财审后下浮 10%签订合同实施,相关费用由镇财政列支。(2)项目期限为2年,如金额全数用完,自动终止合同,再进行重新招标。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招标控制价*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建筑工程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则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9 月 03 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 09 月 12 日00时00分00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 )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略)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 (略) 出具的担 (略) 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09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

地址: (略) 闽侯县南屿镇南旗村水西林13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 ,传真:/;

联系人:许仁端;

招标代理机构: (略) ;

地址: (略) 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栋2层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电话:0591-*,传真:/;

联系人:叶闽松、陈娜、毛思雨、陈敏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开标地点: (略) 北二环中路中建大厦9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4-09-03 20:48:04


本标使用保证金系统进行保证金到账及子账号获取管理,

1、投标人可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 (略) 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若在获取保证金子账号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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