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郧西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郧西县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县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服务水平,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2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参与2024年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实施环节: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对我县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耕、种、防、收环节,对茶叶、小水果等经济作物修剪环节,对蔬菜、油菜等育苗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且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按实施环节面积给予补助。各项目实施主体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
(三)实施区域:郧西县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略) 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对外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六是服务区域必须属于我县各乡镇的区域。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郧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经乡镇初审推荐,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申请。
(二)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对乡镇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为承接主体。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服务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资料:①郧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服务主体简介;⑤北斗系统安装情况等。
(三)报名地点:郧西县城关镇兴农巷9号,郧西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5室)。
(四)联系人:刘家海,电话:*、*。
郧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为切实解决我县小农户规模化生产难题,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服务水平,保质保量完成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4〕62号)要求,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参与2024年项目实施的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实施环节: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要对我县种植小麦、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耕、种、防、收环节,对茶叶、小水果等经济作物修剪环节,对蔬菜、油菜等育苗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
(二)补助标准: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且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额不超过130元,按实施环节面积给予补助。各项目实施主体安排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60%。
(三)实施区域:郧西县范围内。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略) 等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对外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六是服务区域必须属于我县各乡镇的区域。
三、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承接意愿的社会化服务主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郧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经乡镇初审推荐,向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申请。
(二)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对乡镇推荐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择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为承接主体。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服务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资料:①郧西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服务主体简介;⑤北斗系统安装情况等。
(三)报名地点:郧西县城关镇兴农巷9号,郧西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205室)。
(四)联系人:刘家海,电话:*、*。
郧西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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