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笔特殊借款资产包清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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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笔特殊借款资产包清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略) (略) (招标人名称)就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笔特殊借款(资产包)清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诚邀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G2024-001号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笔特殊借款(资产包)清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内容:

(略) 对12笔特殊借款项目(俗称“资产包”)进行司法清收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和谈、申请诉讼保全、调查取证、诉讼一审(含反诉)、诉讼二审(若有)、诉讼再审(若有)、执行(若有)、申请破产及参与债权申报(若有)、信访(若有)等合法合规措施】。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因案件特殊情况须延长合同的由招标人决定。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3、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3①近三年提供的法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 (略) 国资委的通报(自行声明);② (略) 国资委关于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中第六条的规定(自行声明);

3.4投标人至少为2家国有企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至少为2家金融企业(如:银行、证券、基金、担保、小贷等)提供过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本次投标邀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 招标文件自2024年 9 月 10 日至2024年 9 月18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http://**)”方式进行获取。

招标文件无偿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投标人通过以下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将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3、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发送到邮箱:*@*q.com,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10: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略) 中区长青路18号嘉州绿城商业广场3楼( (略) (略) 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中区长青路18号嘉州绿城商业广场3楼

联系人:段波

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http://**

招标公告

(略) (略) (招标人名称)就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笔特殊借款(资产包)清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诚邀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G2024-001号 。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峨眉山市金坤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2笔特殊借款(资产包)清收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服务内容:

(略) 对12笔特殊借款项目(俗称“资产包”)进行司法清收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和谈、申请诉讼保全、调查取证、诉讼一审(含反诉)、诉讼二审(若有)、诉讼再审(若有)、执行(若有)、申请破产及参与债权申报(若有)、信访(若有)等合法合规措施】。具体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4、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若因案件特殊情况须延长合同的由招标人决定。

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2投标人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3、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3①近三年提供的法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 (略) 国资委的通报(自行声明);② (略) 国资委关于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中第六条的规定(自行声明);

3.4投标人至少为2家国有企业单位提供过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至少为2家金融企业(如:银行、证券、基金、担保、小贷等)提供过法律服务(提供合同复印件)。

4、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证明材料。

注: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本次投标邀请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1. 招标文件自2024年 9 月 10 日至2024年 9 月18 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网上报名(http://**)”方式进行获取。

招标文件无偿获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2、投标人通过以下流程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报名:

1)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将报名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扫描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网站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报名日期的信用记录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3、请将报名应提交的资料发送到邮箱:*@*q.com,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即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10: 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30 日10: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 (略) 中区长青路18号嘉州绿城商业广场3楼( (略) (略) 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中区长青路18号嘉州绿城商业广场3楼

联系人:段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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