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升级布展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升级布展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为打造“最美婚姻登记处”,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和结婚颁证服务环境,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拟对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进行升级,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单位
(略) 荔湾区民政局。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升级布展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荔湾 (略) 墩兴西街1号;
(三)项目内容: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升级布展,包括项目策划、升级设计、内容生产、物料制作、布展实施、配套服务等,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五)如需现场勘查,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期间联系王小姐预约时间,逾期不再安排,联系电话:020-*。
三、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三)具有承接相关项目经验;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材料提交要求
报价人需要在自行开展现场勘察的基础上提交报价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三)企业简介材料( (略) 基本情况、规模实力、资质情况等);
(四)企业近5年开展同类型项目的案例材料;
(五)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效率、工期)、项目效果图纸、报价清单(需注明材质用料);
(六)承诺书(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七)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须整理齐全并逐份加盖公章后用牛皮纸袋密封为一个文件包,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字样。
五、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承担
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递交地址: (略) 荔 (略) 逢源北街26号,联系人:文先生、王小姐,联系电话:020-*。
各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须自行承担。
六、评审方法
(一)邀请三家以上符合资质的机构进行比价,报名截止后荔湾区民政局将及时召开评审小组会议;
(二)评审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由民政局评审小组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效果、项目报价和资质等因素,择优选择,按综合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民政局确定中选单位后, (略) 站公示。
(略) 荔湾区民政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略) 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
为打造“最美婚姻登记处”,进一步优化婚姻登记和结婚颁证服务环境,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拟对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进行升级,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公开询价,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询价单位
(略) 荔湾区民政局。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荔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升级布展项目;
(二)项目地址: (略) 荔湾 (略) 墩兴西街1号;
(三)项目内容:婚姻登记处大楼形象升级布展,包括项目策划、升级设计、内容生产、物料制作、布展实施、配套服务等,保证项目质量和进度;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五)如需现场勘查,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期间联系王小姐预约时间,逾期不再安排,联系电话:020-*。
三、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在有效期内;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三)具有承接相关项目经验;
(四)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材料提交要求
报价人需要在自行开展现场勘察的基础上提交报价材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报价代表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三)企业简介材料( (略) 基本情况、规模实力、资质情况等);
(四)企业近5年开展同类型项目的案例材料;
(五)项目设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效率、工期)、项目效果图纸、报价清单(需注明材质用料);
(六)承诺书(参考格式见询价公告附件);
(七)其他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材料须整理齐全并逐份加盖公章后用牛皮纸袋密封为一个文件包,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标注“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字样。
五、递交资料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承担
2024年9月10日至9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递交地址: (略) 荔 (略) 逢源北街26号,联系人:文先生、王小姐,联系电话:020-*。
各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的各项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均须自行承担。
六、评审方法
(一)邀请三家以上符合资质的机构进行比价,报名截止后荔湾区民政局将及时召开评审小组会议;
(二)评审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由民政局评审小组综合衡量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效果、项目报价和资质等因素,择优选择,按综合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民政局确定中选单位后, (略) 站公示。
(略) 荔湾区民政局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若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澄清等相关信息。
(略) 荔湾区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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