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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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5: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 (略) 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 (略) http://**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8-*
采购单位 (略) 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潮安区龙 (略) 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正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湘 (略) 金阳大厦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8-*
附件:
附件1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磋商文件(*).zip
附件2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附件3 AC012协议.pdf
项目概况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D[2024]AC012

项目名称: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 (略) 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提交联合体的《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本项视同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 (略) 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 (略) 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 (略) 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潮安区龙 (略) 内

联系方式: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正得 (略)

地 址: (略) 湘 (略) 金阳大厦202

联系方式:0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768-*

(略) 正得 (略)

2024年09月09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5: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广 (略) 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东省 (略) http://**
预算金额 ¥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邱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8-*
采购单位 (略) 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潮安区龙 (略) 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8-*
代理机构名称 (略) 正得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湘 (略) 金阳大厦2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68-*
附件:
附件1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磋商文件(*).zip
附件2 附件1:资格承诺函.docx
附件3 AC012协议.pdf
项目概况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ZD[2024]AC012

项目名称: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磋商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磋商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服务全部由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并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应相应企业规模进行声明,或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声明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龙湖镇人民政府食堂第三方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 (略) 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磋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供应商可按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4)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提交联合体的《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本项视同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 (略) http://**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 (略) 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 (略) 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 (略) 址:http://**。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 (略) 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 (略) 金融服务中心"http://**),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略) 潮安区龙 (略) 内

联系方式:07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正得 (略)

地 址: (略) 湘 (略) 金阳大厦202

联系方式:0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0768-*

(略) 正得 (略)

2024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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