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肿瘤医院院际协作管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肿瘤医院院际协作管理平台开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 (略) (略) (略) 开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 (略) 开发服务 1项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负责人授权书(须由法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4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 (略) ( (略) 河西 (略) 19号401室)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600元,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303室( (略) 河西 (略) 19号3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地点: (略) 303室( (略) 河西 (略) 19号303室)。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河西区体 (略)
联系人:佟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河西 (略) 19号
联系人:常柳、杨晓彤、孙亚萌、王洁、周倩、常珊、白星
电话:022-*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略)
本 (略) (略) (略) 开发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06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 (略)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项目规模: (略) 开发服务 1项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 (略) 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若法人或负责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人/负责人授权书(须由法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9月14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9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 (略) ( (略) 河西 (略) 19号401室)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600元,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购买只接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地点为 (略) 303室( (略) 河西 (略) 19号303室)。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0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地点: (略) 303室( (略) 河西 (略) 19号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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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佟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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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略) 河西 (略) 19号
联系人:常柳、杨晓彤、孙亚萌、王洁、周倩、常珊、白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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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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