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标准及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处理程序2024年修订稿》意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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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标准及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处理程序2024年修订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申请、审核、续租工作,根据省、市、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和宜良县民政局、中共宜良县委组织部、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宜民联发[2023]3号)和《关于对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进行整改的函》(宜社工函[2024]6号)要求,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对《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标准及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处理程序(2024年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宜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宜良县匡远街 (略) 西景苑小区9-2商铺(邮政编码:*),请在信封上注明“宜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三)电话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871—*,0871—*

特此通告。

附件1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标准及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处理程序(2024年修订稿)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申请、审核、续租工作,根据省、市、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和宜良县民政局、中共宜良县委组织部、中共宜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宜民联发[2023]3号)和《关于对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进行整改的函》(宜社工函[2024]6号)要求,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工作对《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标准及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处理程序(2024年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q.com,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宜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宜良县匡远街 (略) 西景苑小区9-2商铺(邮政编码:*),请在信封上注明“宜良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三)电话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871—*,0871—*

特此通告。

附件1宜良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退出标准及违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处理程序(2024年修订稿)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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