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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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ZHY-XA0901

项目名称:采购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采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6参数及配套监测仪器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政策。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企业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则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各平台,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仅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请投标人拨打北京CA客服电话,按照客服提示办理(对在此项目之前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北京CA,同样需要按此步骤操作后才可在本项目中使用),请投标人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

4、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投标人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CA办理电话:*。

5、请投标人打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略) 主体库信息登录一关联政采云账号(如无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则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先进行注册)→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加密形成.JBS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

6、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投标人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开标评标”(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提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技术支持电话:95763。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根据新区关于双盲的通知,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暗标方式评标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9、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刘启舟05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雄县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略) 雄安新区雄县温泉路256号

联系方式:秦佳维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05层10-13单元

联系方式:刘启舟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启舟

电 话:0591-*



0908采购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项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2024-ZHY-XA0901

项目名称:采购环境空气监测站点仪器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采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6参数及配套监测仪器设备一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环保政策。采购本国货物、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企业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下开标地点: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同时获取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则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各平台,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而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仅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请投标人拨打北京CA客服电话,按照客服提示办理(对在此项目之前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北京CA,同样需要按此步骤操作后才可在本项目中使用),请投标人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投标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必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

4、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投标人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CA办理电话:*。

5、请投标人打开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略) 主体库信息登录一关联政采云账号(如无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则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先进行注册)→点击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加密形成.JBS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

6、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投标人使用谷歌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开标评标”(按要求进行浏览器环境配置,提前完成电子环境检测)→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点击“同意”并继续→进入开标大厅页面,显示“等待组织机构经办人开启解密”,参加开标仪式。技术支持电话:95763。

7、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8、根据新区关于双盲的通知,本项目全部实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即:抽取评标专家实行“盲抽”和评标专家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评审进行“盲评”。“盲评”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暗标方式评标技术部分(暗标)编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9、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质疑联系方式:刘启舟059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雄县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略) 雄安新区雄县温泉路256号

联系方式:秦佳维0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 (略)

地 址: (略) 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05层10-13单元

联系方式:刘启舟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启舟

电 话: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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