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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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石屏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7: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东新路275号红河州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秀梅、袁夕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石屏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公安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新路2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副本.docx
附件2 竞争性磋商公告-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0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1-01865-HHZS-0061

项目名称: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5.54

最高限价(万元):75.54

采购需求:石屏县公安局采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中:多功能乘用车3辆,轻型客车1辆),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石屏县公安局4辆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的供货工作,具体内容以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为准;★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多用途乘用车于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交付使用;轻型客车于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交付使用;注:供应商可自报更短的交货期(供货商必须考虑落户落牌的政策、时间,并结合政策等因素依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落地交货并完成车辆调试及验收,留足办理落户落牌的所需时间;因未考虑到政策、时间交货较晚导致最终无法落户落牌的问题,由供货商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当供应商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条规定情形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方可在评审时价格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09 00:00至2024-09-18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线上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响应资格。★数字证书(CA)申领方式详见附件:《 (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注意事项》。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9-2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东新路275号红河州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邀请采用公告方式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采购文件第二章为准。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为建设 (略) 场, (略) 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注:⑴“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⑵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⑶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屏县公安局

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公安大楼

联系方式: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 (略)

地址: (略) 东新路27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梅、袁夕雅

电 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石屏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09日 17: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东新路275号红河州 (略) 开标室
预算金额 ¥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秀梅、袁夕雅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石屏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公安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
代理机构名称 红河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东新路27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定稿)竞争性磋商文件-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 副本.docx
附件2 竞争性磋商公告-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9-20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4-C1-01865-HHZS-0061

项目名称: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75.54

最高限价(万元):75.54

采购需求:石屏县公安局采购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中:多功能乘用车3辆,轻型客车1辆),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石屏县公安局4辆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的供货工作,具体内容以本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为准;★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多用途乘用车于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交付使用;轻型客车于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车辆交付使用;注:供应商可自报更短的交货期(供货商必须考虑落户落牌的政策、时间,并结合政策等因素依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落地交货并完成车辆调试及验收,留足办理落户落牌的所需时间;因未考虑到政策、时间交货较晚导致最终无法落户落牌的问题,由供货商根据违约责任条款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当供应商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2条规定情形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方可在评审时价格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1)石屏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09 00:00至2024-09-18 00: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线上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可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网站: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响应资格。★数字证书(CA)申领方式详见附件:《 (略)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标注意事项》。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9-2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9-20 14: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东新路275号红河州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邀请采用公告方式同时在“ (略) 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4.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以采购文件第二章为准。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时的信用记录。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为建设 (略) 场, (略) 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防止串通磋商的情形发生,防范可能产生不可预知的法律风险。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将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开标评审流程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台设备解密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最终报价等操作,将视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情形。其他串通磋商情形,评审小组将依据电子交易平台智能巡检异常信息据实判定。注:⑴“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 (略)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⑵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保证金除外。⑶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屏县公安局

地址:石屏县异龙镇湖滨路公安大楼

联系方式:08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红河州 (略)

地址: (略) 东新路27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秀梅、袁夕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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