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十五个噪声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十五个噪声监测站点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十五个噪声监测站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88 | |||||||||||||||||||||
2、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十五个噪声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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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按照有关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略) 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实现与省生态 (略) ,内容包括 15 个噪声监测站点(包含15套设备、 (略) 、1年运维等)。 一标段采购内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8套(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气象监测单元、VPN通信单元)、3套车流量监测单元、 (略) 1套、噪声自动监测站备机(含气象单元)1套。 二标段采购内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7套(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气象监测单元、VPN通信单元)、噪声自动监测站备机(含气象单元)1套。 三标段采购内容:15套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3套车流量监测单元、1 (略) 及2套噪声自动监测站备机(含气象单元)1年运维。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 的 规 定 ,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 )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可以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 (略) 页打印并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股东认缴出资额)、主要 (略) 页截图(以上两项也可以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内容截图)和声明函(格式自拟,盖公章)。 注:每家投标单位可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前面标段的中标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是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略)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线上递交,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适合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http://**),供应商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同时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代理费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本次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略) 源汇 (略) 99 号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科 (略) | |||||||||||||||||||||
地址: (略) 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项目概况 (略) 生态环境局十五个噪声监测站点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4-88 | |||||||||||||||||||||
2、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十五个噪声监测站点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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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按照有关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略) 行政区域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并实现与省生态 (略) ,内容包括 15 个噪声监测站点(包含15套设备、 (略) 、1年运维等)。 一标段采购内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8套(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气象监测单元、VPN通信单元)、3套车流量监测单元、 (略) 1套、噪声自动监测站备机(含气象单元)1套。 二标段采购内容: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7套(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气象监测单元、VPN通信单元)、噪声自动监测站备机(含气象单元)1套。 三标段采购内容:15套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3套车流量监测单元、1 (略) 及2套噪声自动监测站备机(含气象单元)1年运维。 |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提供信用承诺函;投标人在中标后,应按下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 〕 125 号 ) 的 规 定 , 采 购 人 或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http://** )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 网 站(http://**)和中国 (略) (http://**)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 (略)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后可以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 (略) 页打印并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公示的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显示股东认缴出资额)、主要 (略) 页截图(以上两项也可以是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相关内容截图)和声明函(格式自拟,盖公章)。 注:每家投标单位可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按先中优先,后中放弃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前面标段的中标人自动放弃后面标段的中标资格,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是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略)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 (略) ”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 (略) 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线上递交, (略)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略) (略) ”,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适合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 本 项 目 采 用 “ 远 程 不 见 面 ” 开 标 方 式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的 网 址 为 (http://**),供应商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 (略) 公共资源 (略) “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同时发布, (略) 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代理费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人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本次项目的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 |||||||||||||||||||||
地址: (略) 源汇 (略) 99 号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科 (略) | |||||||||||||||||||||
地址: (略) 高新区冬青街46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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