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承德市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承德市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承德市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4 17: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9-14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29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9-29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略) 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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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8001G01 | ||||||||||||||||||||||||||||||||||||||||||||||
招标内容: | |||||||||||||||||||||||||||||||||||||||||||||||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承数政字﹝2024﹞36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 (略) 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 2规模:一是开展工程段7处较大雨排口初期雨水处理,构建根孔湿地工程,共建设1.*m2;二是减少内源污染及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对河道进行微地形改造,主要内容是对河道进行清理平整,清理平整河道57.*m2,清理土方11.*m3;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共种植水生植物面积6.*m2,其中挺水植物为1.*m2,浮水植物为5.*m2;三是完善水生态系统,构建相对独立湖库型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容量,增加停留时间,构造厌氧-好氧除氮机制,大幅度削减上游来水总氮浓度,利用水域生态环境修建的原蓄水工程,修复橡胶坝4处。(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9日。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9 15:00至2024-09-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 (略) )(http://**)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 (略) )、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对违反“双盲”文件编辑要求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7.2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略) ( (略) )”提交异议,或 (略) 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或河北 (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水务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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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4 17:3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4-09-14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29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4-09-29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略) 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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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8001G01 | ||||||||||||||||||||||||||||||||||||||||||||||
招标内容: | |||||||||||||||||||||||||||||||||||||||||||||||
1. 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水生态修复工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承数政字﹝2024﹞367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及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 (略) 武烈河(供热厂大桥至入河口段); 2规模:一是开展工程段7处较大雨排口初期雨水处理,构建根孔湿地工程,共建设1.*m2;二是减少内源污染及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对河道进行微地形改造,主要内容是对河道进行清理平整,清理平整河道57.*m2,清理土方11.*m3;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共种植水生植物面积6.*m2,其中挺水植物为1.*m2,浮水植物为5.*m2;三是完善水生态系统,构建相对独立湖库型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容量,增加停留时间,构造厌氧-好氧除氮机制,大幅度削减上游来水总氮浓度,利用水域生态环境修建的原蓄水工程,修复橡胶坝4处。(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9日。 4质量标准:合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09 15:00至2024-09-1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略) ( (略) )(http://**)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2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 (略) ( (略) )、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 (略) 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对违反“双盲”文件编辑要求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 7.2按照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序,依法依规确定中标人。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 (略) ( (略) )”提交异议,或 (略) 武烈河河道与橡胶坝管理中心或河北 (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略) 水务局 电话:0314-*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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