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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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武 (略) 、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1.2采购编号:HBJT-WTXGS-*

1.3建设地点: (略)

1.4项目规模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规模: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路 (略) 岳口镇徐越村,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对接,路线向西延伸,先后经汪场镇南侧、蒋场镇北侧、蒋湖农场北 (略) 多宝镇文湖村附近 (略) 界处并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该项目全长46.816公里,全线设置桥梁36868.6米/53座,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4处;同时设置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交警营房1处,总建筑面积约21302㎡(实际面积以经批准的施工图为准)。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0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9.43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

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中心桩号位于随岳高速K116+250.82处,起于K115+770,止于K116+890,长约1.12公里。互通设置匝道5条,主线新建桥梁36米/1座,拼宽桥35米/2座,匝道设置桥梁36米/2座,收费站1座,总建筑面积约2802㎡(实际面积以经批准的施工图为准)。主线设计车速10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554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1.4.2采购内容:

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和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项目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等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不含:收费站路面、收费岛、服务区场坪路面及主路路面)、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配电房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污水处理等排污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收费天棚等房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1.5采购最高限价92.1万元,其中: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83.3万元、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 8.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对应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1.6 计划服务期: 1275日历天,其中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监理服务期为127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54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4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监理服务期为100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27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30日历天、施工阶段2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FJJL-1标段。

1.7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

1.8安全目标: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1.9其他: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已组建。供应商成交后应组建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房建驻地办”),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现对房建驻地办进行询比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 9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武 (略) 、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天仙大道8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 072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电子邮箱:*@*q.com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近8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m2或者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m2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合同协议书彩色、(2)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4、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 (略)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同时具备:

1、高级技术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8年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m2或者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m2的房建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驻地监理工程师2024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驻地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湖北交投武 (略) 、湖北交投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等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

1.2采购编号:HBJT-WTXGS-*

1.3建设地点: (略)

1.4项目规模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规模: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路 (略) 岳口镇徐越村,与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汉川至天门段对接,路线向西延伸,先后经汪场镇南侧、蒋场镇北侧、蒋湖农场北 (略) 多宝镇文湖村附近 (略) 界处并对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该项目全长46.816公里,全线设置桥梁36868.6米/53座,枢纽互通1处,一般互通4处;同时设置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4处,交警营房1处,总建筑面积约21302㎡(实际面积以经批准的施工图为准)。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34.0m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9.43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36个月。

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中心桩号位于随岳高速K116+250.82处,起于K115+770,止于K116+890,长约1.12公里。互通设置匝道5条,主线新建桥梁36米/1座,拼宽桥35米/2座,匝道设置桥梁36米/2座,收费站1座,总建筑面积约2802㎡(实际面积以经批准的施工图为准)。主线设计车速100km/h,匝道设计速度40km/h,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2554亿元,计划建设工期为18个月。

1.4.2采购内容:

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和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项目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等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不含:收费站路面、收费岛、服务区场坪路面及主路路面)、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配电房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污水处理等排污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收费天棚等房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1.5采购最高限价92.1万元,其中: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83.3万元、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 8.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对应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1.6 计划服务期: 1275日历天,其中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随岳高速至沙洋段(天门西段)监理服务期为127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54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90日历天、施工阶段45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随岳高速新增石家河互通监理服务期为100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275日历天(施工准备阶段30日历天、施工阶段24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FJJL-1标段。

1.7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规定”的规定。

1.8安全目标: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

1.9其他:本工程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已组建。供应商成交后应组建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房建驻地办”),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现对房建驻地办进行询比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 9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5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交投武 (略) 、湖北交投 (略)

地 址: (略) 天仙大道8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方式: 072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027-*

电子邮箱:*@*q.com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复印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近8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m2或者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m2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合同协议书彩色、(2)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4、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 (略) (略) 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 (略) 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驻地监理工程师

1

同时具备:

1、高级技术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8年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m2或者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m2的房建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注: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还需提供上述驻地监理工程师2024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驻地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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