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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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招标公告

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17:27|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30|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19.04(万元)

6、最高限价:319.04(万元)

7、采购需求:

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以上人员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 (略) ,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投标人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 (略) 网员后,方 (略) 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 (略) (http://**)—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 (略) 信息服务费;
3、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4、本项目招标公告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站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两河口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南郡 (略) 民广场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颜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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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09 17:27|发布单位:湖北 (略)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30|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4-*

3、项目名称:秭归县2023年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石仓工矿废弃地、石仓煤矿、谭家河煤矿)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19.04(万元)

6、最高限价:319.04(万元)

7、采购需求:

以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1人: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 (略) 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以上人员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⑥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 (略) ,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投标人须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

3、方式:

本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 (略) 网员后,方 (略) 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 (略) (http://**)—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09月1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略)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 (略) )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财采发〔2018〕8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 (略) 信息服务费;
3、招标文件免费发放;
4、本项目招标公告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站公告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秭归县两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秭归县两河口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南郡 (略) 民广场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颜红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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