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购买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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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购买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购买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有职接(深圳) (略) 、 (略) (略) 、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3家单位参与报价。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1.职接(深圳) (略) 报价*元;2. (略) (略) 报价*元;3.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元。经综合考虑机构业务经验、服务报价等因素,最终选定报价最低的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提供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服务。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要求完成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协助做好活动期间对接学校、协调场地、宣传及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活动包括8场省内外校园招聘会。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公告日期:2024年9月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关于购买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共有职接(深圳) (略) 、 (略) (略) 、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3家单位参与报价。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1.职接(深圳) (略) 报价*元;2. (略) (略) 报价*元;3.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元。经综合考虑机构业务经验、服务报价等因素,最终选定报价最低的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提供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服务。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智联智享(北京) (略) 深圳分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按要求完成2024年光明区“追梦光明”秋季校园招聘活动,协助做好活动期间对接学校、协调场地、宣传及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活动包括8场省内外校园招聘会。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光明区光明大街408号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ttp://**

公告日期:2024年9月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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