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福清市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医院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20: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荣大道2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翁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0591-* |
项目概况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
项目名称: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标的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 3年 | * | 4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简要技术需求: (略) 的要求增加相关检测频次和检测项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质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资格承诺函: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邮件获取:供应商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转账赁证、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ttp://**),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招标文件购买、代理服务费交纳) | 开户名称:福建省 (略) |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 | |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交纳) | 开户名称:福建省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院
地址: (略) 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式: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电 话: 059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医院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20: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略) 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清荣大道2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翁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0591-* |
项目概况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ZB*
项目名称: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标的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略) 医院污染源排放检测服务项目 | 3年 | * | 49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简要技术需求: (略) 的要求增加相关检测频次和检测项目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特定资质1: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CMA资质认定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资格承诺函: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②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③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包1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模板,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9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邮件获取:供应商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并将转账赁证、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 (略) 电子信箱(*@*ttp://**),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竞争性招标文件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招标文件购买、代理服务费交纳) | 开户名称:福建省 (略) |
开户银行: (略) 福州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 | |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交纳) | 开户名称:福建省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城东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医院
地址: (略) 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式: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略) 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卢江鸿、叶文君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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