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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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桃城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CZJCG((2024)09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1批

*

*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期限:2024年09月10日08:30至2024年09月12日17:30。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至福建桃城 (略) (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报名。逾期或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若采用邮件方式招标文件报名的,提交《报名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63.com。报名费汇至以下账户。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谈判文件报名费用等款项汇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桃城 (略) ;

开户行:农行永春县支行;

帐 号:*01。

8、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13 日16: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谈判时间:2024年09月13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

10、谈判文件发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建桃城 (略) (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

11、

12.采购人:永 (略) (略)

地 址:永春县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桃城 (略)

地 址: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

联 系 人:小王

联系方法:0595-*/*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永 (略) (略)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桃城 (略) 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TCZJCG((2024)09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项目

1批

*

*

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事业单位无须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谈判文件公告及发售期限:2024年09月10日08:30至2024年09月12日17:30。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发售期内,至福建桃城 (略) (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报名。逾期或未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格式自拟,内容包含: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谈判文件报名费300元。售后不退,若采用邮件方式招标文件报名的,提交《报名表》并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到邮箱:*@*63.com。报名费汇至以下账户。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谈判文件报名费用等款项汇至以下账户:

帐户名称:福建桃城 (略) ;

开户行:农行永春县支行;

帐 号:*01。

8、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13 日16: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谈判代表出席谈判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9、谈判时间:2024年09月13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

10、谈判文件发售、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福建桃城 (略) (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

11、

12.采购人:永 (略) (略)

地 址:永春县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福建桃城 (略)

地 址:永春县县府路8号4楼

联 系 人:小王

联系方法: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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