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石佛镇瓦屋村生产作业道建设项目
乐至县石佛镇瓦屋村生产作业道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新建生产作业道长约640米,宽2.5米,厚18公分。 | ||
资金预算 | *.0元 | 计划工期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09-10 00:00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14 23:59 |
招标人 | 名称:乐至县石佛镇瓦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联系人:陈代国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四川锦鑫 (略) 地址:/ 联系人:唐娇 电话:* |
基本信息 | 新建生产作业道长约640米,宽2.5米,厚18公分。 | ||
资金预算 | *.0元 | 计划工期 |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略)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省外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09-10 00:00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14 23:59 |
招标人 | 名称:乐至县石佛镇瓦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址:/ 联系人:陈代国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四川锦鑫 (略) 地址:/ 联系人:唐娇 电话:* |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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