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民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通知/
临海市民政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通知/
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引导福彩公益金项目规范化运行,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及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3〕40号)、《 (略) 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台民(2022)71号)和《 (略)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临民〔2022〕239号)等规定,决定开展2 (略) 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项目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的补助资金,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资助项目应符合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资助的范围包括:
(一)社会服务公益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扶贫救灾、精神卫生、残疾人服务、法律援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公益项目。
(二)社工服务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略) 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社区老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帮困扶弱、精神关爱、行为矫治、权益维护等方面服务。
(三)其他符合福彩公益金发行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指引根据前期征集需求已编制完成,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 (略) 民政局正式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项目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满两个年度以上,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且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实施机构;
3.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5.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6.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建有党组织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党员的社会组织;
(二)评估等级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三)经认定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的社会组织;
(四)有特色创新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申报材料
社会组织申请项目资助,应当如实、完整填报《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有年检结论);
2.银行开户证明、评估等级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申报的社会组织于9月25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资料:加盖公章的《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其他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q.com。
四、项目评审和签约
1.初审。市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社会组织的资质条件及项目填报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
2.评审。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由申报单位通过现场演示,进行项目陈述。评审会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包括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社会信誉、项目的受益范围、社会效益和影响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受助社会组织名单及资助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并按规定审议审批的资助项目,在网上公示。
4.签约。受助社会组织确定后,市民政局将与受助社会组织签署《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协议书》。
五、资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困难群体、服务对象,以及与从事项目实施相关的费用、劳务支出。不得用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支出,不得用于社会组织添置硬件设备等自身建设支出。
(二)市民政局依据协议规定拨付资助资金。资助资金原则上按5:5的比例分二次拨付。协议签订后,拨付总金额的50%;项目完成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50%。
(三)资金管理要按照“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分包、转包项目,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公益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明细账进行归集核算,并上报项目资金年度决算表,以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六、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本《通知》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督促改正;对构成违纪违法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对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福彩公益金资助活动;两年内承接项目不合格的社会组 (略) 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活动。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受助项目均应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执行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纳入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评奖评优优先范围。
联系单位: (略) 东方大道1 (略) 民政局 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陈于兰 联系电话:0576-*;电子邮箱:*@*q.com。
附件:1.《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指引》
2.《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
临民【2024】1 (略) 民政局关于申报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通知.pdf
(略) 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
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引导福彩公益金项目规范化运行,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及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23〕40号)、《 (略) 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台民(2022)71号)和《 (略) 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管理办法(试行)》(临民〔2022〕239号)等规定,决定开展2 (略) 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项目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 (略) 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专项用于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的补助资金,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资助项目应符合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资助的范围包括:
(一)社会服务公益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扶贫救灾、精神卫生、残疾人服务、法律援助等社会事业领域的公益项目。
(二)社工服务示范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略) 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社区老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受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需求,提供帮困扶弱、精神关爱、行为矫治、权益维护等方面服务。
(三)其他符合福彩公益金发行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指引根据前期征集需求已编制完成,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 (略) 民政局正式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项目资助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民政部门登记满两个年度以上,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且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健全的实施机构;
3.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5.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6.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开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建有党组织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党员的社会组织;
(二)评估等级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
(三)经认定列入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目录的社会组织;
(四)有特色创新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申报材料
社会组织申请项目资助,应当如实、完整填报《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有年检结论);
2.银行开户证明、评估等级证明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3.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申报的社会组织于9月25日前,报送纸质和电子版资料:加盖公章的《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及其他文件要求提供的材料。*@*q.com。
四、项目评审和签约
1.初审。市民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社会组织的资质条件及项目填报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步审查。
2.评审。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由申报单位通过现场演示,进行项目陈述。评审会专家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包括对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社会信誉、项目的受益范围、社会效益和影响进行评审,确定最终受助社会组织名单及资助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并按规定审议审批的资助项目,在网上公示。
4.签约。受助社会组织确定后,市民政局将与受助社会组织签署《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协议书》。
五、资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一)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困难群体、服务对象,以及与从事项目实施相关的费用、劳务支出。不得用于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费用支出,不得用于社会组织添置硬件设备等自身建设支出。
(二)市民政局依据协议规定拨付资助资金。资助资金原则上按5:5的比例分二次拨付。协议签订后,拨付总金额的50%;项目完成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拨付剩余的50%。
(三)资金管理要按照“专款专用、专项核算、注重绩效”的原则,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分包、转包项目,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公益项目必须设立项目明细账进行归集核算,并上报项目资金年度决算表,以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
六、其它事项
1.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本《通知》规定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督促改正;对构成违纪违法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对其不诚信行为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福彩公益金资助活动;两年内承接项目不合格的社会组 (略) 级福彩公益金资助活动。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受助项目均应于2025年7月底前完成。项目执行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纳入对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评奖评优优先范围。
联系单位: (略) 东方大道1 (略) 民政局 社会组织管理科
联系人:陈于兰 联系电话:0576-*;电子邮箱:*@*q.com。
附件:1.《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指引》
2.《20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申报书》
临民【2024】1 (略) 民政局关于申报2 (略) 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的通知.pdf
(略) 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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