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邀请交易公告招标公告
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邀请交易公告招标公告
郎溪县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请收到邀请函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建设规模:郎溪县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发包有关要求。
1.2建设地点:郎溪县新发镇新发村李村
1.3项目交易范围:本项目为郎溪县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郎溪县新发镇新发村、李村,主要内容为 (略) (长290米,宽3米.厚度15公分,抗压强度≧C30、 (略) 长380米,宽2.5米、厚度10公分,抗压强度≧C30)、修缮健身广场(面积240平方米、厚度0.12米、抗压强度≧C25),新增健身器材一组,及村庄的环境整治(黑臭水体、脏乱差环境)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发包有关要求。
1.4交易控制价:*.96元;成交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5%):*.56元。
1.5工期:4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1.7交易办法:随机抽取法
2.付款方式:
2.1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无任何质量缺陷责任后一次性付清(含质量缺陷保证金,以上均不计息)。
2.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新发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公示1个工作日。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
6.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6.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0时00分,地点: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6.2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6.3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新发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6.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并提供项目负责任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加盖公章);委托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6.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6.7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7.成交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
7.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代理服务费2595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764元,合计4359元。
7.2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公告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7.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7.4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5%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
交易代理机构:郎溪 (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郎溪县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单位为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请收到邀请函的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交易,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建设规模:郎溪县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发包有关要求。
1.2建设地点:郎溪县新发镇新发村李村
1.3项目交易范围:本项目为郎溪县2024年度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新发镇新发村李村自然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地点位于郎溪县新发镇新发村、李村,主要内容为 (略) (长290米,宽3米.厚度15公分,抗压强度≧C30、 (略) 长380米,宽2.5米、厚度10公分,抗压强度≧C30)、修缮健身广场(面积240平方米、厚度0.12米、抗压强度≧C25),新增健身器材一组,及村庄的环境整治(黑臭水体、脏乱差环境)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建设单位发包有关要求。
1.4交易控制价:*.96元;成交价(在最高投标限价基础上下浮5%):*.56元。
1.5工期:4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1.7交易办法:随机抽取法
2.付款方式:
2.1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期满(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无任何质量缺陷责任后一次性付清(含质量缺陷保证金,以上均不计息)。
2.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随机抽取法。按照交易会签到顺序对响应人进行编号,通过随机摇号依次产生三名成交候选人。响应人仅2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进行摇号;响应人仅有1家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以直接确定其为成交候选人。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新发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板块公示1个工作日。
抽签顺序依次为:第三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第一成交候选人。
6.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6.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0时00分,地点: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四楼会议室。
6.2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6.3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新发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板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6.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并提供项目负责任人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加盖公章);委托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
6.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6.7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7.成交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
7.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交纳代理服务费2595元、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764元,合计4359元。
7.2成交通知书发出7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公告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7.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7.4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5%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郎溪县新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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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代理机构:郎溪 (略)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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