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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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01001

2.2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

2.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内容主要为交通标识牌修复、爆闪灯更换、安置塑料防撞桶和警示柱、更换护栏、路面划线等。

2.4计划工期:一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二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二个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17.*万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为264.77985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为153.*万元;

注:本项目允许投多个标段,允许中多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1人):具备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于本单位且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总工(1人):具备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3.5信誉要求:①投标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⑥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⑦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记录仍在执行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地点:供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

4.3方式: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泰安高新区

邮 编:*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 编:*

项目经理:吴潇

电 话:0538-*

电子邮箱:*@*ttp://**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吴潇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交通云输局直属分局(高新区),联系电话:0538-*)。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高新区部分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01001

2.2建设地点: (略) 高新区

2.3项目概况:本次工程内容主要为交通标识牌修复、爆闪灯更换、安置塑料防撞桶和警示柱、更换护栏、路面划线等。

2.4计划工期:一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二标段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质量标准: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7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二个标段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17.*万元,其中一标段最高限价为264.77985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为153.*万元;

注:本项目允许投多个标段,允许中多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备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中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1人):具备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注册于本单位且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项目总工(1人):具备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2023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3.5信誉要求:①投标 (略) 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⑥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⑦投标截止时间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记录仍在执行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下载

4.1下载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地点:供应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相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538-*。

4.3方式: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4.4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5.2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安高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泰安高新区

邮 编:*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 (略)

地 址: (略) 长城路81号长城一品商业办公楼

邮 编:*

项目经理:吴潇

电 话:0538-*

电子邮箱:*@*ttp://**

8.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吴潇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交通云输局直属分局(高新区),联系电话:0538-*)。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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