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栏港两个二万吨级码头检测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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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栏港两个二万吨级码头检测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高栏港两个二万吨级码头检测评估项目(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

高栏港两个二万吨级码头检测评估项目

2.项目地址、内容和规模、资金

2.1项目地址:本项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顺岸)。

2.2项目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包含两个二万吨级码头,码头工程于1995年竣工验。码头泊位总长度410米,码头结构为高桩梁板式,分成7个结构段,排架间距7m,码头结构宽 24.0m,码头面门机轨道轨距10.5m。本项目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2 年第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的意见》执行,进行码头检测评估,编制检测评估报告。

2.3项目资金:本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人)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全部到位。

3.最高投标限价、工期、质量要求

3.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零分,含税)。

3.2 工期要求:开工令颁发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评估报告(送审稿)。

3.3 质量要求:码头检测内容、方法及评估应符合《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检测评估报告编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通过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满足备案要求。

4.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级或以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投标人应当作为唯一付款人按规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不得委托或由他人代为支付,不接受除投标人外的第三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也必须退还到投标人账户。

5. 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办法

5.1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2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5.3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不含税总报价最低的中标(合同价为含税价)。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意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供初审: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

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③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经初审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意向投标人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高栏国码新综合办公楼12层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财务室。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工作日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6.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王小姐,联系电话:075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高栏国码新综合办公楼12层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财务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高栏国码新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6-*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高栏港两个二万吨级码头检测评估项目(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

高栏港两个二万吨级码头检测评估项目

2.项目地址、内容和规模、资金

2.1项目地址:本项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顺岸)。

2.2项目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包含两个二万吨级码头,码头工程于1995年竣工验。码头泊位总长度410米,码头结构为高桩梁板式,分成7个结构段,排架间距7m,码头结构宽 24.0m,码头面门机轨道轨距10.5m。本项目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2 年第19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及《 (略) 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的意见》执行,进行码头检测评估,编制检测评估报告。

2.3项目资金:本项目业主单位(招标人)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已全部到位。

3.最高投标限价、工期、质量要求

3.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零分,含税)。

3.2 工期要求:开工令颁发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并提交检测评估报告(送审稿)。

3.3 质量要求:码头检测内容、方法及评估应符合《港口水工建筑物检测与评估技术规范》、《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等相关规定,检测评估报告编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通过交通(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满足备案要求。

4.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

4.1 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级和水运工程材料*级或以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保证金数额及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仟元整。投标人应当作为唯一付款人按规定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不得委托或由他人代为支付,不接受除投标人外的第三人支付的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也必须退还到投标人账户。

5. 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办法

5.1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2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

5.3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不含税总报价最低的中标(合同价为含税价)。

6.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意向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供初审: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

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③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经初审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意向投标人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址: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高栏国码新综合办公楼12层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财务室。

6.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止,工作日9:00-12: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

6.4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王小姐,联系电话:075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18日16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6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高栏国码新综合办公楼12层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财务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略) 金湾区南水镇环港西路高栏国码新综合办公楼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6-*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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