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华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赣州华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赣州 (略) (略) 信丰生态环境局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001)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001
项目名称: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信采购2024F*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应急能力项目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型企业参与投标的,给予投标报价10%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9月20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方式:使用CA (略) 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信丰县分中心(信丰 5G 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开评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入供应商 (略) 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场进行签到,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供应商应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安装好相应程序及软件,确保自己的电 (略) 络等状况良好,且在项目评审阶段应确保全程保持在线状态,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具体使用操作手册可通过登录“江 (略) ”,点击“服务指南”下载了解。现场签到 (略) 上签到,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分钟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 (略) 上签到, (略) 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响应。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 CA 锁解密(为保证解密成功,建议多准备一台电脑以备用)解密时间为 2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并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此过程中有问题请拨打江苏 (略)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5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到货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后,经采购单位签署验收报告单(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全额发票且采购单位收到支付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20%,不计利息(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相应顺延支付时间,不计利息)。 6.6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7告知说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因平台系统的原因,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操作,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在江西省 (略) (江西省公共 (略) )对应的系统端口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任何一环节未操作或操作错误,所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6.8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 (略) (略) 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 (略) (网址:http://**),凭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 6.9由于本项目挂采购意向的时候,预算金额错填成了最高限价,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00元,最高限价为*.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信丰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略) 信丰县嘉定 (略) 193号信丰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 (略)
地址: (略) 信丰县嘉定 (略) 西侧(水北天一宫组)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7-*
赣州 (略) (略) 信丰生态环境局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001)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001
项目名称:信丰县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信采购2024F* | 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和应急能力项目 | 1 | 批 | *.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 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型企业参与投标的,给予投标报价10%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投标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0:00 至 2024年09月20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
方式:使用CA (略) 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信丰县分中心(信丰 5G 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组织开评标,各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出席开标会。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 (略) (网址:http://**)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入供应商 (略) 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供应商不需要到场进行签到,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供应商应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安装好相应程序及软件,确保自己的电 (略) 络等状况良好,且在项目评审阶段应确保全程保持在线状态,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具体使用操作手册可通过登录“江 (略) ”,点击“服务指南”下载了解。现场签到 (略) 上签到,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0分钟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 (略) 上签到, (略) 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响应。供应商按照要求进行 CA 锁解密(为保证解密成功,建议多准备一台电脑以备用)解密时间为 2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响应并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此过程中有问题请拨打江苏 (略)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6.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4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6.5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0%,到货签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按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后,经采购单位签署验收报告单(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全额发票且采购单位收到支付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合同总价款的 20%,不计利息(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相应顺延支付时间,不计利息)。 6.6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支持创新”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7告知说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 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因平台系统的原因,需使用 CA 数字证书操作,与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在江西省 (略) (江西省公共 (略) )对应的系统端口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任何一环节未操作或操作错误,所导致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6.8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 (略) (略) 查询金融机构及融资产品信息, (略) (网址:http://**),凭中标通知书等资料发起线上融资申请。 6.9由于本项目挂采购意向的时候,预算金额错填成了最高限价,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为:*.00元,最高限价为*.00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信丰生态环境局本级
地址: (略) 信丰县嘉定 (略) 193号信丰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 (略)
地址: (略) 信丰县嘉定 (略) 西侧(水北天一宫组)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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