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改发投资字[2024]63号、容改发投资字[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境内,分别位于6个乡镇16个行政村及容城县体育公园内体育场,具体地点为晾马台镇晾马台村、王家营村、辛庄村、西李家营村;贾光乡刘家庄村、高家庄村、西四庄村;南张镇小北张村、小野桥村;容城镇城内村、午方西庄村、东关村;小里镇新庄窠村、师庄村;平王乡高小王村、仇小王村;容城县体育公园内体育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拆除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建筑工程和电气工程等。本项目总面积38934.73平方米。其中村庄部分面积23405.20平方米,容城县体育公园部分面积15529.53平方米。 (4)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437.98万元。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1日。 (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晾马台镇晾马台村、王家营村、辛庄村、西李家营村;贾光乡刘家庄村、高家庄村、西四庄村;南张镇小北张村、小野桥村;容城镇城内村、午方西庄村、东关村;小里镇新庄窠村、师庄村;平王乡高小王村、仇小王村。 第二标段:容城县体育公园内体育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1 09:00至2024-10-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9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ttp://**/)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字符数量限制,投标人可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ttp://**/)查看完整版公告。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刘欣,电话:0312-*,通讯地址:容城县豪丹路70号。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该平台不收取费用。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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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以容改发投资字[2024]63号、容改发投资字[2024]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容城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容城县境内,分别位于6个乡镇16个行政村及容城县体育公园内体育场,具体地点为晾马台镇晾马台村、王家营村、辛庄村、西李家营村;贾光乡刘家庄村、高家庄村、西四庄村;南张镇小北张村、小野桥村;容城镇城内村、午方西庄村、东关村;小里镇新庄窠村、师庄村;平王乡高小王村、仇小王村;容城县体育公园内体育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括拆除工程、绿化工程、园建工程、建筑工程和电气工程等。本项目总面积38934.73平方米。其中村庄部分面积23405.20平方米,容城县体育公园部分面积15529.53平方米。 (4)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1437.98万元。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21日。 (6)标段划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晾马台镇晾马台村、王家营村、辛庄村、西李家营村;贾光乡刘家庄村、高家庄村、西四庄村;南张镇小北张村、小野桥村;容城镇城内村、午方西庄村、东关村;小里镇新庄窠村、师庄村;平王乡高小王村、仇小王村。 第二标段:容城县体育公园内体育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11 09:00至2024-10-0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09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ttp://**/)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字符数量限制,投标人可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http://**/)查看完整版公告。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刘欣,电话:0312-*,通讯地址:容城县豪丹路70号。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该平台不收取费用。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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