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购买前—田寮小学公车租赁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田寮小学公车租赁服务项目
关于政府购买田寮小学公车租赁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田寮小学公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确保田寮小学学校师生外出用车安全,以及师生外出活动地顺利举行,现通过购买服务形式, (略) 的专业性、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 (略) 为田寮小学提供公车租赁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 (略) 客 (略) 运输经营许可。 2、公司需具有7座及以下的商务车,中巴,大巴供学校选择。 3、保证驾驶人员身份及资格真实有效,身体健康,不得饮酒驾车。 4、服务期限1年。 |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元/年,具 (略) 途和次数计算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田寮小学 地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内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 电子邮箱:*@*q.com 公告日期: 2024年9月10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关于政府购买田寮小学公车租赁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田寮小学公车租赁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为确保田寮小学学校师生外出用车安全,以及师生外出活动地顺利举行,现通过购买服务形式, (略) 的专业性、服务质量、综合实力等因素, (略) 为田寮小学提供公车租赁服务。 本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 (略) 客 (略) 运输经营许可。 2、公司需具有7座及以下的商务车,中巴,大巴供学校选择。 3、保证驾驶人员身份及资格真实有效,身体健康,不得饮酒驾车。 4、服务期限1年。 |
项目预算金额:不超过*元/年,具 (略) 途和次数计算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田寮小学 地址: (略) 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内 联系人:罗主任 联系电话:0755-* 传真: / 电子邮箱:*@*q.com 公告日期: 2024年9月10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 (略) 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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