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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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单位 (略) 丹东水文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3: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颖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丹东水文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元宝区山上街71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文元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恒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颖0415-*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

项目概况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

项目名称: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1月10日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除法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丹东水文局     

地址: (略) 元宝区山上街711-2        

联系方式:高文元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信 (略)             

地 址: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联系方式:王颖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  04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采购单位 (略) 丹东水文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3: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预算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颖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丹东水文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元宝区山上街71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高文元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恒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颖0415-*
附件:
附件1 公告.doc

项目概况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X*

项目名称: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丹东水文局2024年度水毁修复工程(第二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4年11月10日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等信用公示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恒信 (略) (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除法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详见附件、自行下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丹东水文局     

地址: (略) 元宝区山上街711-2        

联系方式:高文元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恒信 (略)             

地 址: (略) 振安区珍珠街21-5号            

联系方式:王颖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颖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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