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咸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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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咸丰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ESXF-*QT-*)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Q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4〕1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贸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代理费:*万*仟*佰**元整(¥:28760.00)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曲江村
建设规模:完成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6。 其中:合同估算价:*.00元。
2.3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 投标人须满足建筑业中型或小型业划型标准(划 型标准依据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 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或结构)师及建筑类高级工程师专业的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评审专家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数字认证登*“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 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 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认证证书登*“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吴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 186 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覃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贸木 (略)
代理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 47 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9月09日
备注: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ESXF-*QT-*)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QT-*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4〕11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贸木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代理费:*万*仟*佰**元整(¥:28760.00)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曲江镇曲江村
建设规模:完成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完成咸丰县 (略) 场建设项目(含咸丰县农产品加工园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标段划分:/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0-16。 其中:合同估算价:*.00元。
2.3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 投标人须满足建筑业中型或小型业划型标准(划 型标准依据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 1 项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 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或结构)师及建筑类高级工程师专业的职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评审专家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数字认证登*“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 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 电子 交易平台上 ”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 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准备工作。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数字认证证书登*“ 电子交易平台 ”,进入“虚拟开标大厅 ”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项目定标方式为评定分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吴女士
异议联系方式:0718-*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 186 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覃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贸木 (略)
代理地址:咸丰县楚蜀大道 47 号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吴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0718-*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4年09月09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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