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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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54号、《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雄安朗森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晾马台镇,项目总设计面积约27115㎡,总长度约4.43km。建设内容包括南王昝村(支路段)道路两侧绿化提升3744 m2,及村庄沿路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260延米,沿路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新增景墙和标识牌等景观小品;西张庄村(支路段)包含直通农业产业园路段、通往西张庄村支路段两条道路两侧绿化提升5822m2,道路两侧外立面改造,新增景墙和标识牌等景观小品;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周边道路包含农业产业园北侧东西向道路、农业产业园南侧东西向道路、农业产业园东侧南北向道路、农业产业园西侧南北向道路,四条道路两侧绿化提升17549 m2,包含景观化雨水调蓄坑塘改造,沿路两侧房屋立面更新改造,新增景墙和标识牌等景观小品。
本招标项目合同控制价:*.19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的工期为2个月。施工保修养护期 1年。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过1项园林绿化工程类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的,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09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前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312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容城县南环路63号
联系人:洪松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朗森 (略)
地 址: (略) 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后营村后营东路8-8号
联系人:李凯、任梦醒、仲丽丽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文件PDF版-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文件(发售).pdf

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容城县改革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54号、《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容改发投资字〔2024〕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雄安朗森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周边环境整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晾马台镇,项目总设计面积约27115㎡,总长度约4.43km。建设内容包括南王昝村(支路段)道路两侧绿化提升3744 m2,及村庄沿路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260延米,沿路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新增景墙和标识牌等景观小品;西张庄村(支路段)包含直通农业产业园路段、通往西张庄村支路段两条道路两侧绿化提升5822m2,道路两侧外立面改造,新增景墙和标识牌等景观小品;智慧农业科技产业园周边道路包含农业产业园北侧东西向道路、农业产业园南侧东西向道路、农业产业园东侧南北向道路、农业产业园西侧南北向道路,四条道路两侧绿化提升17549 m2,包含景观化雨水调蓄坑塘改造,沿路两侧房屋立面更新改造,新增景墙和标识牌等景观小品。
本招标项目合同控制价:*.19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的工期为2个月。施工保修养护期 1年。
2.4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需要(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至少完成过1项园林绿化工程类施工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职务),同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为退休人员的,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4)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中标,项目经理应按时履约,并不得更换,否则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0月09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前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14.3120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开标开始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将使用开标系统和直播系统。开标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提前进入开标系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并且招标代理编辑完成不见面邀请后,投标人可根据页面下方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进入直播参与开标,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投标人应及时进入直播系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容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容城县南环路63号
联系人:洪松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雄安朗森 (略)
地 址: (略) 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后营村后营东路8-8号
联系人:李凯、任梦醒、仲丽丽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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