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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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5: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泉园(宁夏) (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泉园(宁夏) (略)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 (略) 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时仪*
代理机构名称 泉园(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霞*

项目概况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园(宁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CG)-2024-010

项目名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园(宁夏)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略) 邮箱(*@*63.com),经审核报名成功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园(宁夏)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园(宁夏)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2、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均可采用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3、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签字、装订、密封等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因邮寄过程中造成响应文件的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密封破损、丢失等不可控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招标代理机构仅负责对邮件的接收、保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由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拆封邮件。

6、响应文件邮寄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②收件人:泉园(宁夏) (略) ③联系人:李霞④联系电话:*

7、为保证邮寄的响应文件顺利递交,建议供应商:①严格做好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等工作;②严格做好邮件的包装、保护等工作;③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1天前寄到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 (略) 金凤 (略) 106号        

联系方式:张时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园(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 (略) 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李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食品药品安全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行政区域 金凤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5:1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泉园(宁夏) (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9月2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泉园(宁夏) (略)
预算金额 ¥1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凤 (略) 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时仪*
代理机构名称 泉园(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霞*

项目概况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园(宁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B(CG)-2024-010

项目名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2024年获得质量安全体系认证食品生产企业第三方评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相关规定并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 (略)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注:(3)(4)(5)(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园(宁夏) (略)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 (略) 邮箱(*@*63.com),经审核报名成功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在报名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园(宁夏)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园(宁夏)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 (略) 上发布

2、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均可采用开标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3、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签字、装订、密封等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4、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因邮寄过程中造成响应文件的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密封破损、丢失等不可控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招标代理机构仅负责对邮件的接收、保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由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拆封邮件。

6、响应文件邮寄地址: (略) 金凤区 (略) 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商业房②收件人:泉园(宁夏) (略) ③联系人:李霞④联系电话:*

7、为保证邮寄的响应文件顺利递交,建议供应商:①严格做好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等工作;②严格做好邮件的包装、保护等工作;③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1天前寄到响应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地址: (略) 金凤 (略) 106号        

联系方式:张时仪*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泉园(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 (略) 500号清水湾二期18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李霞*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霞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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