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慈善爱心驿站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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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呈贡区民政局慈善爱心驿站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略) 呈贡区民政局

慈善爱心驿站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 (略) 民政局 (略) 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民联发〔2023〕17号)《 (略) 财政局 (略) 民政局关于下达慈 (略) 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7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呈贡区慈善事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创新慈善活动载体,把“慈善爱心驿站”搭建成为“慈善搭台、超市运营、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服务平台,探索创新服务模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各界企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公益爱心组织招选“呈贡区慈善爱心驿站运营项目”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项目名称

慈善爱心驿站运营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呈贡区民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支持街道社区整合盘活社区公共用房资源,利用现有社区公共用房及闲置资空间资源,按照“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要求开展选点、建设和运营工作。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投身爱心事业。

2.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慈善搭台+超市运营+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慈善爱心驿站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筹集社区资金、接收社会捐赠、链接慈善资源、整合基层公益资源的作用,协调企业、基层力量、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等多元主体,共同服务社区有需要的居民和困难群体,引导和动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运营慈善爱心驿站,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氛围,筹集运营凝聚更多的善款,为辖区因病、因残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无经济收入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确实为困难群众缓解暂时的生活困难需求,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五、预算资金

(一)预算资金:50000元

(二)资金来源:* 慈善爱心驿站运营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二)具有项目合作经验,团队健全工作经验丰富和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与项目协议时间为准。

(二)服务方需按照签订协议内容,开展慈善爱心驿站运营,引进企业,团体经营捐赠物资及善款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体。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委托相关工作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呈贡区民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采用竞争性磋商确定承接对象。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信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报价表(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中午17:00前报名响应,并将相关申报材 (略) 呈贡区民政局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871-*

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略) 呈贡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0日


(略) 呈贡区民政局

慈善爱心驿站运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计划

根据《 (略) 民政局 (略) 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 (略) 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昆民联发〔2023〕17号)《 (略) 财政局 (略) 民政局关于下达慈 (略) 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4〕7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呈贡区慈善事业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创新慈善活动载体,把“慈善爱心驿站”搭建成为“慈善搭台、超市运营、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服务平台,探索创新服务模式。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各界企业、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等公益爱心组织招选“呈贡区慈善爱心驿站运营项目”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项目名称

慈善爱心驿站运营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呈贡区民政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支持街道社区整合盘活社区公共用房资源,利用现有社区公共用房及闲置资空间资源,按照“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要求开展选点、建设和运营工作。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爱心驿站建设运营,投身爱心事业。

2.健全工作机制探索“慈善搭台+超市运营+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慈善爱心驿站运营模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筹集社区资金、接收社会捐赠、链接慈善资源、整合基层公益资源的作用,协调企业、基层力量、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队*等多元主体,共同服务社区有需要的居民和困难群体,引导和动员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运营慈善爱心驿站,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氛围,筹集运营凝聚更多的善款,为辖区因病、因残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无经济收入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救助帮扶,确实为困难群众缓解暂时的生活困难需求,不断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五、预算资金

(一)预算资金:50000元

(二)资金来源:* 慈善爱心驿站运营

六、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二)具有项目合作经验,团队健全工作经验丰富和有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参与人员能接受相关保密审查等。

七、目标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与项目协议时间为准。

(二)服务方需按照签订协议内容,开展慈善爱心驿站运营,引进企业,团体经营捐赠物资及善款帮助更多的困难群体。

(三)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需对委托相关工作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

八、购买方式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略) 呈贡区民政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采用竞争性磋商确定承接对象。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响应方式

响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信用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报价表(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4年9月14日中午17:00前报名响应,并将相关申报材 (略) 呈贡区民政局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871-*

地址: (略) 呈贡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略) 呈贡区民政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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