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蜀智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成都蜀智云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采购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成都蜀智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成都蜀智 (略) (以下简称“蜀智云链”)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人为蜀智云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蜀智云链,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

2.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所中标的建设服务机构将与蜀智云链签订合同,承担《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的相关研发工作。

具体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2 包件划分及服务期限

2.2.1 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包件1。

2.2.2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到业主方验收通过,其中建设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具有金额大于八十万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0在职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

(1)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中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招标申请无效。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3)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 (略) 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标,否则,相关招标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请自2024年9月11日00:00至2024年9月16日00:00通过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成都蜀智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可简写)。

5.3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6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递交招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网站上同步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同招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开标室。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 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蜀智 (略)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

11. 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杨老师(电话 *)。

招标人: 成都蜀智 (略)

2024年9月11日

成都蜀智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成都蜀智 (略) (以下简称“蜀智云链”)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发包人为蜀智云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蜀智云链,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

2.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所中标的建设服务机构将与蜀智云链签订合同,承担《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的相关研发工作。

具体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2 包件划分及服务期限

2.2.1 招标范围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包件,包件1。

2.2.2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到业主方验收通过,其中建设工期不高于6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3.2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具有金额大于八十万的信息化项目建设业绩,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20在职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

(1)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http://**.cn/)中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招标申请无效。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3) 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 (略) 生效判决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6 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标,否则,相关招标申请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 (略) 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请自2024年9月11日00:00至2024年9月16日00:00通过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蜀道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成都蜀智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开发外协服务项目(可简写)。

5.3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5.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5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自行查阅。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并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6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递交招标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3 投标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网站上同步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9月18日09时30分(同招标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开标室。

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参与开标过程并按要求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解密时间: 根据系统提示解密开始时间30分钟内在线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9.2 异议、投诉处理

9.2.1 异议处理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 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9.2.2 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蜀智 (略)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联 系 人:邓老师

电 话:*

11. 其他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程通过蜀道 (略) 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杨老师(电话 *)。

招标人: 成都蜀智 (略)

2024年9月11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