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屯溪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屯溪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政尚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屯溪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3 %。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费率*控制价)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3 %。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费率*控制价)
采购需求: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本工程共1栋建筑。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概算编制、 (略) 评审(如图纸有较大调整或因政府报建等原因,则需双方协商,延长设计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供应商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及以上资质;(注:以上三条资质仅需提供一项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政尚 (略) 会议室(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会议室(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会议室(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电子标书)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屯溪区军队离退干部休养所
地 址: (略) 屯溪区黄山园南街240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政尚 (略)
地 址: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559-*
项目概况
屯溪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政尚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屯溪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质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3 %。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费率*控制价)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设计费最高限价费率为3 %。最终设计费按实结算(中标费率*控制价)
采购需求:为军休所管理服务用房提供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服务,本工程共1栋建筑。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概算编制、 (略) 评审(如图纸有较大调整或因政府报建等原因,则需双方协商,延长设计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详见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9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 (略) 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 (略) 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略) 站)]”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审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其他:供应商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②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级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级及以上资质;(注:以上三条资质仅需提供一项即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13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徽政尚 (略) 会议室(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方式: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到招标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会议室(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五、开启
时间:2024年9月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政尚 (略) 会议室(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类别:服务类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包别)划分:一个包
4.项目地点: (略) 屯溪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及评标(不接受电子标书)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谈判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争性谈判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 (略) 屯溪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属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谈判公告与谈判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屯溪区军队离退干部休养所
地 址: (略) 屯溪区黄山园南街240号
联系方式: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政尚 (略)
地 址: (略) 屯溪 (略) 8号新城时代大厦B座316室
联系方式: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女士
电 话: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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