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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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磋商公告

(略) (略) 分行(以下简称“中 (略) 分行”),现对 (略) (略) 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潜在不特定供应商前来参与。

1. 项目编号:ZJZB-2024-18873

2. 项目名称: (略) (略) 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

3. 采购内容:

(略) 分行拟采购1家供应 (略) 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拆除清理、修复刚性防水层、防水材料施工、清理恢复、定期保养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本项目预算*.47元(含税)。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工期:20个日历天。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质保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47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否决响应。

特别说明:供应商需认真研读采购邀请文件,一旦成交/入围,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采购邀请文件等要求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成交/入围资格3-6个月、取消成交/入围资格、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6个月-3年。必要时,可将供应商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4.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自投标月份起向前半年之内不短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3.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截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出 售: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http://**),具体获取操作指南详见该网址“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邀请文件申领时间内进行文件获取,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获取;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拨打服务电话(020-*)咨询。如供应商为首次注册,审核机构时请选择“ (略) ”,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邀请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售 价:150元人民币(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7.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15室(如有停车需求,请在时代数码港或城泊就近停车)

8.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采购邀请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的。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http://**)上进行发布。

10. 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51-*

举报邮箱:*@*63.com

信函地址: (略) 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11. 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1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略)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楼

邮 编:*

联 系 人:覃杨、倪升华、乔渊邦、辛夏洋、吴凡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63.com


,安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磋商公告

(略) (略) 分行(以下简称“中 (略) 分行”),现对 (略) (略) 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潜在不特定供应商前来参与。

1. 项目编号:ZJZB-2024-18873

2. 项目名称: (略) (略) 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项目

3. 采购内容:

(略) 分行拟采购1家供应 (略) 分行本部大楼南大厅屋面防水维修养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拆除清理、修复刚性防水层、防水材料施工、清理恢复、定期保养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本项目预算*.47元(含税)。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工期:20个日历天。

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质保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47元(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否则否决响应。

特别说明:供应商需认真研读采购邀请文件,一旦成交/入围,应能严格按照合同及采购邀请文件等要求履约,否则,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且根据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可能会是:暂停成交/入围资格3-6个月、取消成交/入围资格、禁止参与本行采购活动6个月-3年。必要时,可将供应商不良行为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

4.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自投标月份起向前半年之内不短于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 (略) 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3.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其他情形

4.项目分包: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响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截至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 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

发售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17:00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采购邀请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出 售: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http://**),具体获取操作指南详见该网址“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邀请文件申领时间内进行文件获取,否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获取;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拨打服务电话(020-*)咨询。如供应商为首次注册,审核机构时请选择“ (略) ”,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邀请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售 价:150元人民币(采购邀请文件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14:30(北京时间)

7.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15室(如有停车需求,请在时代数码港或城泊就近停车)

8.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照采购邀请文件要求密封的;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邀请文件的。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www.http://**)、()、(链捷招)电子招标系统(http://**)上进行发布。

10. 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551-*

举报邮箱:*@*63.com

信函地址: (略) 滨湖新区云谷路1688号中 (略) 分行纪委办公室

11. 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12.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略) 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地 址: (略) 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楼

邮 编:*

联 系 人:覃杨、倪升华、乔渊邦、辛夏洋、吴凡

联系方式:*、*、*

电子函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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