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彭审批发【2024】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硬化 (略) 1690平方米、 (略) 面2.*平方米;购置勾壁式垃圾箱15个、铁质垃圾桶50个;安装水泥仿木防护栏杆390米;清理杂草6500平方米、土方及垃圾等1200立方米, (略) 两侧边坡5500平方米;农户屋面雨水循环利用 148 户。
2.2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彭阳县草庙乡张街、新洼、赵洼及草庙4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硬化 (略) 1690平方米、 (略) 面2.*平方米;购置勾壁式垃圾箱15个、铁质垃圾桶50个;安装水泥仿木防护栏杆390米;清理杂草6500平方米、土方及垃圾等1200立方米, (略) 两侧边坡5500平方米;农户屋面雨水循环利用 148 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18时止,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 (略) 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按1号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
地 址:彭阳县草庙乡
联系人:韩江波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德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25楼
联系人:*洁、杨艳
电 话:0951-* *
宁夏弘德 (略)
2024年09月10日
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草庙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彭审批发【2024】1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 (略)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硬化 (略) 1690平方米、 (略) 面2.*平方米;购置勾壁式垃圾箱15个、铁质垃圾桶50个;安装水泥仿木防护栏杆390米;清理杂草6500平方米、土方及垃圾等1200立方米, (略) 两侧边坡5500平方米;农户屋面雨水循环利用 148 户。
2.2建设地点:该项目选址位于彭阳县草庙乡张街、新洼、赵洼及草庙4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4招标范围:硬化 (略) 1690平方米、 (略) 面2.*平方米;购置勾壁式垃圾箱15个、铁质垃圾桶50个;安装水泥仿木防护栏杆390米;清理杂草6500平方米、土方及垃圾等1200立方米, (略) 两侧边坡5500平方米;农户屋面雨水循环利用 148 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18时止,登录“宁夏回族自 (略) ”(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 (略) ”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投标人手中原有的CA数字证书(有效期内) (略) 免费注册使用。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4楼大厅办理,联系电话:*按1号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中国 (略)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阳县草庙乡人民政府
地 址:彭阳县草庙乡
联系人:韩江波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德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25楼
联系人:*洁、杨艳
电 话:0951-* *
宁夏弘德 (略)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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