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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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木材、板材/特种锯材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
行政区域 屯溪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9: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休宁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0559-*
代理机构名称 苏世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559-*

项目概况

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JSTX-2024-044-2

项目名称: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方式:线下领取。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 1个标段

5.项目地点: (略) 休宁县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      

地址: (略) 休宁县        

联系方式:刘先生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工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9-*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木材、板材/特种锯材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
行政区域 屯溪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0日 19:0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预算金额 ¥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休宁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先生0559-*
代理机构名称 苏世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工0559-*

项目概况

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JSTX-2024-044-2

项目名称: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2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特种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完成供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含不具有 (略) 、不含具备 (略)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略) 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③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④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略) 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评标委员会。(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方式:线下领取。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世 (略) (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类别:货物类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标段(包别)划分: 1个标段

5.项目地点: (略) 休宁县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7.质疑最迟应当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同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质疑起始时间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联系电话:0559-*)提出投诉。

8.本招标公告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三大队      

地址: (略) 休宁县        

联系方式:刘先生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 (略)             

地 址: (略) 屯溪区金溪大厦6楼             

联系方式:李工0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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