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证一致性核验设备-公告招标公告
人证一致性核验设备-公告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略)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委托, (略) 公 (略) 对*人证一致性核验设备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15.*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2 | 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3 |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6 |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7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8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 (略) 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2、响应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响应无效: (1)响应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响应无效。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9-18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1人民币0元;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通过公e采 (略) (网址http://**)在线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3 09:00:00】
2、提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截 (略) ,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9-23 09:00:00】
2、开启地点:在线进行
七、其他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思 (略) 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2-*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公 (略)
地址: (略) (略) 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略)
一、采购条件
(略) (略) 委托, (略) 公 (略) 对*人证一致性核验设备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人民币15.*元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一般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2 | 单位负责人证明或授权书:(1)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但应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授权书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3 | 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应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或磋商担保函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磋商当月成立或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6 |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7 | 供应商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8 | 信用记录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厦门”网站(http://**.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 (略) 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2.特定资格要求
有特定资格要求
序号 | 资质要求 |
1 |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工业。 2、响应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响应无效: (1)响应主要货物(配件、辅材除外)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制造企业虽然自身是中小企业,但其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视为不属于中小企业。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其响应无效。 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货物制造企业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制造企业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即可。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9-18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1人民币0元;
获取方式:在线报名:通过公e采 (略) (网址http://**)在线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4-09-23 09:00:00】
2、提交方式及地点: 本项目采用线上磋商:供应商应在提交截 (略) ,完成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的提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09-23 09:00:00】
2、开启地点:在线进行
七、其他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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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思 (略) 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2-*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公 (略)
地址: (略) (略) 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黄晓玲、叶涵殷、郑莹莹
联系电话:0592-*、*(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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