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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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丹凤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丹凤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08:5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14-*
采购单位 丹凤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丹凤县迎宾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史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4-*
项目概况

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CG-TP(2024)01号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轿车 执法执勤车辆 5(辆)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凤县公安局

地址:丹凤县迎宾路

联系方式:史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0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914-*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相关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丹凤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丹凤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08:5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914-*
采购单位 丹凤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丹凤县迎宾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史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14-*
项目概况

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CG-TP(2024)01号

项目名称: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75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轿车 执法执勤车辆 5(辆) 详见采购文件 7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合同签订之日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详见http://www.ccgp-http://**/zcdservice/zcd/shanxi/);(13)《 (略) 财政厅关于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5)《 (略) (略)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执法执勤车辆购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谈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7.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声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不需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还,复印件存档。

2.请供应 (略) 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 (略) 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ttp://**/)注册登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无效;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凤县公安局

地址:丹凤县迎宾路

联系方式:史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丹凤县北新街12号(丹凤县财政局一楼)

联系方式:09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老师

电话:0914-*

丹凤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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