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公司化工品类部-天津院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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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公司化工品类部-天津院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 (略) 拟针对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标的物为尾气净化催化剂,3年期预估数量,80吨。签订三年期合同。
项目所在地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20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按照订单要求执行,订单签订后60天内交货
交货数量
80吨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体系认证: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催化剂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催化剂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买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 (略)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王莫飞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孙娜娜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投诉受理人:王莫飞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孙娜娜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天津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中海油 (略) 拟针对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标的物为尾气净化催化剂,3年期预估数量,80吨。签订三年期合同。
项目所在地
(略)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 (略) 尾气净化催化剂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205/01
发标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按照订单要求执行,订单签订后60天内交货
交货数量
80吨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体系认证:投标人需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包含催化剂的生产或制造或加工,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3.3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催化剂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对于单项次合同,完成部分交付的也视为已完成业绩。(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时间、供货名称等内容;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买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年协或单项次合同需要提供一样的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7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购买流程详见门户首页)。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系统中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2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2)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 (略)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渤海石油路688号海油大厦B座
联 系 人:王莫飞
电子邮箱:*@*ttp://**
邮 编:*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孙娜娜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ttp://**
投诉受理人:王莫飞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 (略) 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孙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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