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线电监测站技术设施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无线电监测站技术设施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无线电监测站技术设施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545,000
采购需求:
总体项目内容:
(一)专项维护
1、固定站
(1)二类站专项维保。
对5个二类站(银梦站、辽化站、弓长岭站、 (略) 西大堡站、 (略) 东荒地站)全部软硬件设备完成至少4次运行检查、维修、维护(不含核心部件更换)和对技术设施开展的技术支持、升级、测试验证配合协调等工作。主要包括:固定台站监测/测向设备、天馈系统和控制部分、远程控制系统、供电系统、环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网络系统、软件系统等。要求提交《巡检记录表》、《巡检服务报告》、《站点完善建议报告》等
(2)四类站专项维保
对2个四类站(文圣区站、辽阳县站)全部软硬件设备完成至少服务期内4次运行检查、维修、维护(不含核心部件更换)和对技术设施开展的技术支持、升级、测试验证配合协调等工作。主要包括:固定台站监测/测向设备、天馈系统和控制部分、远程控制系统、供电系统、环控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网络系统、软件系统等。要求提交《巡检记录表》、《巡检服务报告》、《站点完善建议报告》等。
(3)消防系统专项维护
对2个二类站(银梦站、辽化站)消防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对全部固定站点(7个)、车库(4个)、技术功能间(7个)安放或更换灭火器。
(4)多功能信号分析系统专项维护。
对辽化站多功能信号分析系统电源控制单元进行维修。
(5) 远程控制专项维护
对各特种车辆车库无线监控视频进行维护,各站消防设施、无线视频及远程 (略) 信息流量费,特种车辆车 (略) 改造、加装充电节点。
(6) 应急通讯系统迁址改造
对应 (略) 系统进行迁址升级改造(从市政府北塔楼迁至文圣区固定站址),可实现远程上电控制,提高应急通信覆盖范围和通话质量。
2、移动站:移动站专项维护
对移动站(辽A21J8F)操控台进行升级改造,对数字阻断设备进行加固改造,对监测系统控制单元进行升级维护。
3、铁塔:固定站铁塔专项维护
对2个二类站(银梦站、辽化站)进行至少2次巡检、维护,以及极端天气下紧急安检、加固等。对所有铁塔器件进行全面安全维护,包括表面防腐、螺丝紧固、室外通道部分安全防护等。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
4、功能间:功能间专项维护
对办公区7个功能间(机房、监测控制中心、检测室、指挥中心、设备仓库、仪表室、培训教室)的供电、网络、环境等进行日常维护。主要包括:各类服务器、控制终端、网络设备、仓储设施、仪器仪表、各类日常工具等维护,全国无线 (略) 维护, (略) 设备和系统维护,个人终端维护。
(二)日常维护
1、监测站、机房日常巡检、维护:7个固定站(银梦站、辽化站、弓长岭站、 (略) 西大堡站、 (略) 东荒地站、文圣区站、辽阳县站)的日常维护(含电力、网络、环境和防水防火防盗等重要安全措施),至少12次,必须有巡检记录。
2、场地租用(不含银梦站、辽化站):固定站、特种车库代缴房租。租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固定站:弓长岭站、 (略) 东荒地站, (略) 西大堡站、文圣区站、辽阳县站。
4个特种车库:白塔区大车库1个;文圣区小车库3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1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1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3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第五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响应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q.com邮箱,本项目通过腾讯视频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会议号及入会密码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略) 9号
联系方式: 0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北 (略) 4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q.com
开户行: 辽阳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代昌雨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