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源管控信息化技术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096/01
主要技术规格
投标人为*方提供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针对本项目提供软件技术开发、工程服务、技术培训、安装部署、系统测试和调试等服务,直到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A油田:在A油田投产后4个月内;B油田:在B油田投产后4个月内。
招标范围
投标人为*方提供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相关的技术支持,针对本项目提供软件技术开发、工程服务、技术培训、安装部署、系统测试和调试等服务,直到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安全运行。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1) 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提供至少2个已完成服务的数字化平台软件开发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a)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和b)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以体现为完工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与合同有关联的完整发票)。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内容;完工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及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订单及以上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信息及对招标文件星号条款响应情况”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9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 (略) 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