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中学分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中卫中学分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卫中学分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卫中学分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 (略) 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中卫中学分校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地上1层(局部3层)风雨操场,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体为框架结构, (略) 状结构,配套建设室外水、电、暖、消防、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q.com,代理公司确认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报名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或资格证明文件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15时 00分, (略) ( (略) 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 (略) ”“宁夏 (略) ”网站,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联 系 人:赵亮 联 系 人:孙亚琴
电 话:0955-* 电 话:*
2024年9月11日
本招标项目中卫中学分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中卫中学分校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发改发[2024]1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略) 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 (略) 财政配套解决,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中卫中学分校校园内;
建设规模:新建一座地上1层(局部3层)风雨操场,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主体为框架结构, (略) 状结构,配套建设室外水、电、暖、消防、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项目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q.com,代理公司确认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报名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或资格证明文件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15时 00分, (略) ( (略) 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为小型工程。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5号)”文件,属于采购标准通用设备、材料或者施工技术简单、工期较短、季节性强的小型工程,可将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期限压缩至不少于7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国 (略) ”“宁夏 (略) ”网站,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地 址: (略) 沙坡头区怀远南街423号
联 系 人:赵亮 联 系 人:孙亚琴
电 话:0955-* 电 话:*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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