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康复科医用设备技术参数
(一)肢体康复器(数量:2台)
1、设备功能
1.1用于对肢体运动功能障碍的使用者肢体进行床旁的下肢主被动康复训练。
1.2设备应具有主动训练,被动训练,主被动训练,助力训练,等速训练模式。
2、电源电压:AC220 V±10%,电源频率:50 Hz±2%。
3、功率≥160VA。
4、转速康复器被动模式的转速可调节范围:5~60 r/min,调节步长为1 r/min。
5、康复器的转速变化率为不大于0.5 r/s2。
6、康复器下肢最大输出扭矩≥9 N·m,具有三档助力调节。
7、康复器的阻力扭矩可调节范围:0~20档,分别对应0-20N.m的阻力扭矩值。
8、康复器训练时间可调节范围1~99min,步长1min。
9、康复器提供肌力对称性信息,对称性信息以图示的方式显示,并含有相对比例数据。
10、紧急保护措施:具有手动急停和痉挛保护功能。
11、监测到痉挛发生时,康复器作出保护动作,在7s之内停止运转,并自动转入反向低速运转。该功能默认为开启状态,可在参数设置时关闭功能。
12、痉挛等级四挡可调,关闭,低,中,高。
13、康复器在正常工作时的噪声不大于70 dB。
14、高度可调节行程不小于140mm;下肢驱动机构水平可伸缩行程不小于90mm。
15、中英文界面可切换。
16、具有语音互动功能,在治疗过程中提示及督促患者训练。
17、肌张力显示:具有最低肌张力,最高肌张力,平均肌张力三种显示。
18、采用不小于9英寸的彩色触摸屏操作显示。
19、具有自动换向,手动换向两种方式,自动换向时间可调。
20、训练结束会显示主动训练时间和被动训练时间,及主动训练里程,被动训练里程,能量消耗,痉挛次数,对称性,肌张力等信息。
21、具有一键脚刹装置,一键控制四个脚垫的升降。
(二)超短波电疗机(数量:2台)
1、振荡频率≤40.68MHz±1.5%。
2、输出功率≥200W±20%。
3、输出模式:三种输出模式,根据不同病症治疗的需要进行选择。
4、连续输出模式,断续输出模式,脉冲输出模式。
5、断续频率: 10~200Hz,步进10 Hz。
6、脉冲脉宽:200~1000μs,步进50 Hz。
7、电源条件:220V/50Hz。
8、电子定时:定时精准,0-99分钟(结束治疗自动停机,并发出声音提示)。
9、输出电缆:防辐射、耐高温、损耗小,两线交叉不打火。
10、输入功率:≤1000VA。
11、机器类别:I类。
(三)电动牵引装置(数量:1套)
1、数码管、按键操作。
2、颈椎牵引力可调范围:0~300N,步长为1N,在牵引力调节至200N以上时,发出警告并要求操作者确认。
3、腰椎牵引力可调范围:0~990N,步长为1N。
4、颈椎牵引渐进期和渐退期平均牵引力变化速率为60N/s。
5、腰椎牵引渐进期和渐退期平均牵引力变化速率为90N/s。
6、设备具有牵引力实时监测功能,允差±30N。
7、治疗时间可调范围:0~99min,步长为1min。
8、牵引相时间可调范围:0~9min,步长为1min。
9、间歇相时间可调范围:0~9min,步长为1min。
10、设备具有紧急保护措施。在牵引治疗过程中,按下急退按键,可使牵引力松弛至初始状态。
11、行程范围:滑动行程范围为:0~200mm。
12、背板长度:700mm,腿板长度:1250mm。
13、牵引用床能够承受的最大患者体重≤180kg。
14、牵引用椅能够承受的最大患者体重≤180kg。
15、设备具有加热床垫、颈部加热带,加热功能可单独开启或关闭。最高温度≤41℃
(四)电动起立床参数(数量:2张)
1、手持控制器调节床体升降及角度。
2、两个电机分别调节床板的倾斜度和高度。
3、优质直线推杆,质量稳定,运动工作噪音:≤70dB。
4、电源电压AC220V±10% 、电源频率50Hz±2%。
5、输入功率240VA。
6、电机最大升降推力≥9000N,床体水平升降高度:450~800mm,允差±50mm。
7、电机最大翻转推力≥9000N,起立倾角:0~85°。
8、直立位扶手板高度调节范围:850~1500mm,允差±50mm。
9、扶手板到床板的垂直距离:0~200mm;最大距离是允差±40mm。
10、脚踏板背屈:0°~25°、跖屈0°~30°,允差±5°。
11、脚踏板内翻:0°~40°、外翻0°~30°,允差±5°。
12、床面尺寸:1900*630mm,±5%。
13、床体尺寸≤2080mm×840mm ;±5%。
14、床面升降距离 480mm~800mm。
15、床板安全工作载荷≥1600N。
16、升降架安全工作载荷≥2100N。
(五)PT凳(数量:8张)
1、PU表面,耐腐蚀。
2、规格尺寸≥58*58*40-45cm。
3、高度可调。
4、有脚轮,可滑动。
二、其他技术要求
1、上述常规项技术参数指标出现3个或3个以上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并提供包含此次项目所涉及医疗设备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附件或附页)等医疗相关资质,如不属于医疗范畴的产品须提供与其对应的相关资质。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 (略) 上完成采购文件下载。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根据辽宁 (略) 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供应商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供应商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需提供备份文件应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文件作为开标期间突发情况应急使用,如未使用,备份文件不作为存档资料。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响应无效。详见辽宁 (略)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 (略) 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