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三峡监狱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重庆市三峡监狱职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需求描述 包1:蔬菜类配送 | ¥* | 1(项) | ¥* |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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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需求描述 包2:肉类配送 | ¥2,* | 1(项) | ¥2,* |
包1:蔬菜类配送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商品价、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错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2.除固定结算价的品种,本次报价采取百分比的方式进行报价,若有小数,百分比只可以保留二位小数.(比如87.51%)。
3.最高限价100%。
包2:肉类配送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商品价、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错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2.本次报价采取百分比的方式进行报价,若有小数,百分比只可以保留二位小数.(比如87.51%)。
3.最高限价9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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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需求描述 包1:蔬菜类配送 | ¥* | 1(项) | ¥* |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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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需求描述 包2:肉类配送 | ¥2,* | 1(项) | ¥2,* |
包1:蔬菜类配送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商品价、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错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2.除固定结算价的品种,本次报价采取百分比的方式进行报价,若有小数,百分比只可以保留二位小数.(比如87.51%)。
3.最高限价100%。
包2:肉类配送
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商品价、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比选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错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比选人不再补偿。
2.本次报价采取百分比的方式进行报价,若有小数,百分比只可以保留二位小数.(比如87.51%)。
3.最高限价9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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